自由贸易港与国内现有的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相比,自由贸易港的开放程度要高的多,详见表格

1.要素自由度不同
自由贸易港是货物、资金、人员、信息等要素全方位的自由流动;而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加侧重于货物自由流动,且在人员与资金自由流动上还有一定的限制。
2.企业进入及投资限制不同
自由贸易港除了限制影响国家安全和少数与国内经济发展不一致的一些产业之外,一般没有其他限制。企业实行自主登记制度,投资负面清单极短,实行准入和准入后的国民待遇。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注册仍需要工商登记、审查,负面清单制度还比较长,尤其是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较长,准入后国民待遇上还有一定的壁垒。
3.贸易结算自由度不同
自由贸易港的国际贸易结算自由;而自由贸易试验区则有所限制。目前国内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中,仅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探索自由贸易账户。
4.税收制度不同
自由贸易港一般实行简单低税制,税种少,税率低;而自由贸易试验区税制则与国内其他地区并无明显区别,只在某些方面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5.关税设计不同
自由贸易港通常零关(部分商品除外);而自由贸易试验区仅对生产企业和生产丝级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活服务业等企业进国的货物仍要征收关税。
6.海关监管方式不同
在通关方面,自由贸易港实行“合格假定”,免于实施惯的海关监管制度即除少数管制类商品要事先申请,一般商品无需通报,进出囗手续极为简筒便,实行“事中事后监管”。而自由贸易试验区除上海、厦门外,仍实行“不合格假定”,实施常的海关监管制度,即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常规通关检验。当然在道关便利化上自由贸易试验区也探索了“单一窗囗”等举措但没有免于通常的通关手续。
7.离岸业务发展
自由贸易港将离岸业务作为其主要业务之一,而自由贸易试验区一般不允许开展离岸金融、离岸贸易等业务,离岸业务自由贸易很难发展起来。
8.外籍船舶进出便利程度不同
由贸易港对外来船舶可免办出入港申请及海关手续;而外籍船舶进出自由贸易试验区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每次出入关都要进行申报。
9.人员通关便利程度不同
自由易港一般实行免签或落地签政策;而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人员通关实行普通程序。
10.市场干预程度不同
自由贸易港的管理方式是以服务为主、行政干预为辅,更多依靠市场调节以及行业自我管理;而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较长,行政干预的色彩更浓一些。
表格 自由贸易港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别
| 对比项目 | 自由贸易港 | 自由贸易试验区 |
| 要素流动自由度 | 货物、资金、人员、信息等要素全方位的自由流动 | 侧重于货物自由流动 |
| 企业进入及经营制度 | 企业实行自主登记,对除了影响国家安全和少数与国内经济发展不一致的一些产业之外,一般没有其他限制。实行准入前和准入后的国民待遇 | 区内企业注册仍需要工商登记、审查,很难实行区内企业高度自由管理 |
| 贸易结算自由度 | 结算自由 | 有所限制 |
| 税收制度| | 简单低税制,税种少,税率低 | 与其他地区并无明显区别,只在某些方面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
| 关税设计 | 绝大多数商品零关税(部分商品除外) | 对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仍征收关税 |
| 海关监管方式 | “合格假定”,免于实施惯常海关监管制度,实行“事中事后监管” | “不合格假定”,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 |
| 离岸业务许可程度 | 允许 | 不允许开展离岸金融、离岸贸易等业务 |
| 外籍船舶进出便利程度 | 外来船舶可免于办出入港申请及海关手续 | 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每次出入关都要进行申请 |
| 人员流通便利程度 | 实行免签或落地签政策 | 对人员通关实行普通程序 |
| 市场干预度 | 以服务为主、行政干预为辅,依靠市场调节以及行业自我管理 | 负面清单较长,行政干预色彩更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