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中指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根据国家发展需要,逐步探索、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体系。”

《意见》提出,海自由贸易港建设要体现中国特色,符合海南发展定位,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建设经验,不以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为重点,而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更加强调通过人的全面发展,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打造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地理位置独特,拥有全国最好的生态环境,同时又是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具有成为全国改革开放试验田的独特优势。

自由贸易港一般指处于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便捷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在海南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是不以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为重点,而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体系。
三是深入研究论证各项政策,加强对重大金融风险识别和防范,优化海关监管。
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将结合海南的特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有利于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这将是我国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必将成为新时代我国对话世界的重要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