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至2017年,我国分三批共设立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1+37”试点格局(如图所示)。

加上新成立的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并探索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我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数量达到12个。广度上,不断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深度上,不断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空间。
1.上海自贸试验区
战略定位:
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以及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
总体目标:
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服务。
2.广东自贸试验区
战略定位:
依托港澳_服务内地、 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发展目标:
经过三至五年改革试验,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粤港澳深度合作,形成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力争建成符合国际高标准的法制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辐射带动功能突出、监管安
全高效的自由贸易园区。
3.天津自贸试验区
战略定位: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总体目标:
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法制环境规范、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国际一 流自由贸易园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我国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福建自贸试验区
战略定位:
围绕立足两岸、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改革先行优势,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改革创新“试验田”;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率先推进与台湾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充分发挥对外开放前沿优势,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打造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
发展目标:
坚持扩大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功能培育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新体制。创新两岸合作机制,推动物、服务、资金、人员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增强闽台经济关联度。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拓展与“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力争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金融创新功能突出、服务体系健全、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
5.浙江自贸试验区
浙江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要求,对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进行探索。
6.辽宁自贸试验区
辽宁省设立自贸试验区主要是落实中央关f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结构调整的要求,着力打造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
7.河南自贸试验区
河南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的要求,着力建设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
8.湖北自贸试验区
湖北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中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要求,发挥其在实施中部峒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9.重庆自贸试验区
重庆市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发挥重庆战略支点和连接点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10.四川自贸试验区
四川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以及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的要求,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实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
11.陕西自贸试验区
陕西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带动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探索内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