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港自由贸易区的海关监管制度有什么特点?
美国对外贸易区的总体思路遵循“知情守法”原则开展,即海关和对外贸易区参与方应共同承担责任,其对外贸易区的海关监管方式自1986年便由现场查验创新为审计稽查形式。
具体而言,海关将充分相信对外贸易区内经营人、使用人均有自律能力,通过对货物的审计核查制度,将逐单逐票的海关监管模式改变为以对外贸易园区经营人及使用人自律管理为主体、以海关不定期审计核查为保障的方式进行的监管。
海关在区内不再派设常驻官员,以一段时期内的抽查监管方式取代了原来在某一个时间节点上的监管,以严格的审计执法来平衡货物自由流动可能出现的管理风险。同时,在监管手段上实行全程计算机控制,减少对外贸易区货物进出手续的办理时间,促使行政管理效率成倍提高。

更多精彩内容
扫码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