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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今天又有会计问,公司销售设备同时提供运输服务,属于混合销售吗?能否分别适用不同税率开票?
答复
1、属于混合销售,应按照主业适用的增值税率开票,也就是由于你主业是销售设备,因此一律按照13%开票。
2、混合销售中的主业如何判断呢,一般来讲是按照公司成立后在电子税务局税种认定的时候认定的行业为主业,这里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就是你公司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的第一项。
参考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请问
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直接无偿过户到公司名下了,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复
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直接无偿过户到公司名下,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
参考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