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一文读懂​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文读懂​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科亚企服
2024-02-26
2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享受主体

PART.1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个人股东。


优惠内容

PART.2

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享受条件

PART.3

1.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2.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不适用本政策。


享受方式

PART.4

享受政策应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政策依据

PART.5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80号)第二条


政策案例

PART.6

例:甲企业为符合条件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该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李某转增股本100万元。李某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00×20%=20万元。若李某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享受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税款。



来源:青岛税务




往 期 回 顾

1、科亚集团 | “龙行龘龘 前程朤朤” 我们开工啦!

2、@纳税人: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三种方式可选择

3、热点了解|事关个税!3月1日启动




助力企业 | 创业轻松 | 财税无忧

科亚(青岛)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科亚(青岛)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知识产权、资质申办、法律服务、代理记账、财务外包、财税咨询、财税合规、风险应对、异常解除、审计评估、金融服务、IPO上市策划、股权激励、软件开发、体育培训、餐饮、品牌连锁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服集团公司。集团相继获得“青岛市财税服务商会副会长单位”、“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企业”、“西海岸创投中心理事单位”、“青岛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联合会会员”、“青岛涉税机构认证5A级单位”、“诚信企业家”、“企业资信登记AAA级企业”、“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知识技能大赛青岛赛区冠军”等30多项权威认证。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科亚企服
科亚(青岛)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青岛各区市公司注册、记账报税、税收筹划、资质办理、政策扶持、验资审计、进出口权、园区招商等中小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内容 738
粉丝 0
科亚企服 科亚(青岛)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青岛各区市公司注册、记账报税、税收筹划、资质办理、政策扶持、验资审计、进出口权、园区招商等中小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总阅读1.6k
粉丝0
内容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