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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将向单位追责?人社部最新回复来了!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将向单位追责?人社部最新回复来了! 科亚企服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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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企业的员工不愿意在交社保,甚至要给公司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以免责吗?



人社保官方表示: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不能免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近,我在交流群里也收到一些小伙伴的疑问,正好根据人社部发出的通知,小编为小伙伴们做出一个统一的说明。


01




员工放弃社保单位还需要缴纳?

需要。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雷打不动的义务。

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协议无效。

缴纳社保一事,用人单位不能看员工的意愿,无论怎么约定,只要没有按规定缴纳,即为违法行为。


02




社保换成现金直接交给员工可以吗?

不可以。

这属于无效行为,因为社保不是完全直接上交给个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意思就是,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保的义务,同样不得无视,但凡行政部门查实,企业与个人均会受到处罚。


03




“被自愿”了,该怎么办?

若发生公司强制不缴社保,并逼迫员工签相关证明的话,人社局会做出相应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并且,企业如果强制员工签订放弃社保协议,是无效且违法的,最后企业依法处理,照样需要缴纳。


04




可以劝员工放弃社保增加工资吗?

不可以。

对于员工来说,社保的按规定缴纳是对自己负责。对于我们来说,合理缴纳社保,依法承用人单位义务,不仅是为员工负责,更是对企业负责。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均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05




只有这10种人可以不用缴社保

1、返聘退休人员

公司会经常返聘一些退休人员,公司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也就是说,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

(1)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调整范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2)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合同法及经济法的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实习生

很多学校在学生即将毕业的最后半年,会让学生自行找单位实习,有些企业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常会招一些尚未毕业的实习生,那么,聘用实习生,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

《劳动法》规定:只有符合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一定年龄的劳动者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是由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确定的,而是由用工性质来确定。

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年满16周岁且没到退休年龄,而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归属关系”,双方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没签,劳动者也受到《劳动法》保护。

实习生虽然年满16周岁,但与第三方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

因此,企业聘用的实习生,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承包商派遣人员

在工程项目总包和分包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总包方为了便于工程项目监管,时常会派出几名管理人员,如:技术总监、工程总监、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而这些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都由分包商来承担,同时,分包商也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这类派遣人员,因为只能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合同》,因此,总包方派过来的人员已经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保险。


4、停薪留职人员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5、协保人员

协保人员是指,与原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

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6、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由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7、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跟自有员工一样,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五险一金由劳务派遣方交,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

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8、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户,员工工资转为了个体户经营所得,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9、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薪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平均工作时长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10、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主要有以下3种:

(1)自营劳动者

(2)家庭帮工

(3)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无论怎么样,社保对于广大市民都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员工来说,按规定缴纳社保是对自己负责。

对于企业来说,合理缴纳社保,依法承担用人单位义务,不仅是为员工负责,更是对企业的负责。


来源:子非鱼说劳动法、山东高法、建筑业营改增中心、财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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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亚(青岛)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科亚企服)前身为青岛诚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诚信财务),于2014年3月成立,总部坐落于依山傍水、风景优美的青岛西海岸总部经济试验区东方海景9号楼5层,经过八年的发展形成了以科亚企服为核心的综合产业服务平台,旗下拥有分子公司、办事处共十家。


多年来,公司一直秉承“真诚智慧专业,责任质量高效”的服务理念,专注为企业提供规范化和订制化节税减负的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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