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国际贸易时,单单凭借邮件、电话等方式就谈成一笔生意,对于千里之外的双方来说,怎么才能保证双方利益不受损失,如果买方提货后却不付款该怎么办?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第三方的担保介入,因此双方就需要银行作为双方的担保人,代为收款交单。这一过程中银行就需要用到信用证。
信用证就成为了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结算方式,英文为letter of credit,即我们常说的l/c或LOC,在这过程中,首先由买方将货款交个银行,然后银行开信用证,并且让卖方的银行告知卖方,卖方按照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就代买方付款。
再说一下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不依法于合同,银行审单时强调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信用证是凭单付款的,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合,开证银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开立信用证需要哪些程序?
1、申请人依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且付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银行开证。
2、银行依据申请书,向申请人开信用证并寄交给出口方所在地银行。
3、出口方银行核对确认后,将信用证交予申请人。
4、申请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申请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