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作为经济交易的基本法律形式,其履行过程中难免会遭遇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在这些风险中,不可抗力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概念,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法律规定解读以及法律后果和举证责任分配等多个维度,深入探讨不可抗力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案情简介:2017年7月,海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公司”)与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凯利公司将其所有的三亚蓝月湾海景酒店公寓项目(原海景泰鑫花园项目)所有资产转让给碧桂园公司。合同中特别约定,因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规划调整无法按约定完成的,不认定为凯利公司违约,且相关款项支付时间相应顺延。随后,于2017年8月,碧桂园公司、凯利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三亚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由碧桂园公司委托建行三亚分行向凯利公司发放贷款3.2亿元,该款项于8月7日转账完毕。
然而,2017年10月31日,凯利公司向碧桂园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称由于三亚市政府2017年棚改项目政策调整,导致已列入其中的网枝村棚改项目控制性规划调整未能在10月30日前完成,因此三亚蓝月湾海景酒店公寓项目的规划调整也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凯利公司认为这属于政府不可抗力原因。
2018年1月,碧桂园公司向凯利公司发出《解除合同返还资金催告函》,指出已多次提出解除《资产转让合同》,并要求凯利公司返还3.2亿元资金及支付违约金和相应利息,但凯利公司未予履行。碧桂园公司遂提起诉讼,主张凯利公司所述政府政策调整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并要求凯利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张伟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查明,海南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2月23日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开始实施“两个暂停”政策,并于后续年份继续深化该政策。
案例评析:本案的核心争议之一在于凯利公司关于因不可抗力免责的主张能否成立。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指出,凯利公司未能在《资产转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案涉地块的容积率、土地性质等规划指标的调整。然而,关键在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的“两个暂停”政策早在2016年2月23日便已实施,且该政策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前已存在并持续深化。因此,作为在海南省三亚市登记注册的专业房地产投资公司,凯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能够预见并考虑到该政策对合同履行可能产生的影响。基于这一事实,法院认为,“两个暂停”政策不属于凯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即不构成不可抗力。因此,凯利公司主张相关政府政策调整构成不可抗力进而主张免责的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明确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一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定义、法律后果及适用范围进行了清晰界定。同时,《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进一步细化了不可抗力条款的应用:“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这一规定不仅强调了不可抗力的免责效果,还明确了通知义务和举证责任。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对合同责任的影响上。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责任。这包括免除继续履行的责任和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然而,这种免责并非绝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在民用核设施事故或民用航空器事故中,即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经营者仍可能需承担责任。
此外,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分担。债务人仅在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内免责,对于因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而产生的部分,仍需承担责任。
在涉及不可抗力的法律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关键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因不可抗力而免责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这包括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该事件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实际影响以及已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轻对方损失的情况。
具体而言,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需提供以下证据:
1.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客观情况的发生证明。
2.对合同履行的影响:证明该事件直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
3.通知义务的履行:证明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了对方,并提供了相关证明。
与此相对应的是,对方当事人则有权提出反驳证据,如证明该事件并非不可抗力或主张不可抗力一方未履行通知和减轻损失义务等。
不可抗力作为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对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不可抗力的定义、法律后果及举证责任分配,可以为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然而,在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不可抗力及其影响程度,仍需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充分考虑可能遭遇的不可抗力风险,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合理规避和应对潜在的法律风险。
“普法合规”专栏由国网湖南综合能源公司协同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主笔,每月发布两期,主要包含《民法典》专题模块、合同管理模块、工程建设模块等。我们希望借助这个栏目,结合法律条文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公司员工法律意识,营造全员知法学法守法尊法的法治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