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钢铁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现就《钢铁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在7月29日之前将有关书面建议材料发至810364044@qq.com邮箱,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林晗璐
联系电话:13799407942、18106006299
福州市长乐区冶金行业协会
2020年7月25日
附件: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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