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为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有关精神,现决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述措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针对航空的关键变化:
1. 恢复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经营活动;
2. 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
3. 入境人员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昆明=香港航线:

部分内容来自: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