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8月1日全面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条件为,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于下列“八类”困难学生优先支持: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贷款额度和期限: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2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