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团旗下海南航空、海航技术等相关企业将享受该政策!
政策规定
清单所列零部件,适用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应当用于航空器、船舶的维修(含相关零部件维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 用于维修从境外进入境内并复运出境的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
※ 用于维修以海南为主营运基地的航空企业所运营的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
享受主体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适用条件
“零关税”原辅料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形中的原辅料消耗:
※ 生产自用
※ 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 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政策详情及清单。
我为自贸港建设作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