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要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检查巡视,集团公司也要实行领导带班下井,同时应加强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要加强“一通三防”管理。
纠正低瓦斯矿井不易发生瓦斯事故的错误观念,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和突出征兆停产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
三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必须采取措施及时恢复,严禁修改、删除、屏蔽系统数据,确保系统真正发挥作用。
四要加强顶板管理。
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遇到顶板破碎,过断层、老空区、高应力区必须采取措施加强支护。要加强提升运输安全管理,严把设备采购、验收关,按规定检测检验、维护管理,严格执行提升运输设备操作、“行车不行人”等运行管理制度。
(二)对6类高风险煤矿开展安全“体检”。
一要抓好自检自改。
及时形成“两清单、一报告”(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自检自改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当地监管监察部门,及时跟踪抓好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
二要抓好“体检”式重点监察。
要突出重点,首先从灾害严重且采深超千米、单班入井人数较多等风险交叉叠加的煤矿开始。要及时形成“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明确的处置意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三要关停一批高风险煤矿。
安全“体检”的关键是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煤矿实行“限产、停产、关闭”,对安全没有保障的煤矿,无论是国有大矿还是民营煤矿,该限产的要限产,该停产的要停产,该退出的要退出。
四要用好“体检”成果。
各级煤监机构要在每个矿“体检”结束后,提出“一矿一策”的灾害防治方案和措施。监管监察部门要对不放心的高风险矿井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并作为分类监管监察执法的依据,提高执法针对性。地方政府要组织认真研究,严格处置每一处高风险煤矿,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带病”组织生产。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一要全面排查整治非正规开采问题。
凡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方法的工艺,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按照煤矿重大隐患进行处理处罚。
二要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假”是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五超”是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三瞒”是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三不”是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
三要全面整治劳动用工、安全培训中的乱象。
要严格落实《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等管理。要对辖区内的劳动用工、安全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着力解决违规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违规托管等用工混乱问题,着力解决不培训、假培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问题。
四要依法处理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90条明确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该撤职的撤职,该移送的移送。
(四)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一要严格责任追究。
一要审时度势、宽严有度,解决失之以软、失之以宽的问题。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造成这么大损失,如果责任人照样拿高薪、拿高额奖金,还分红,那是不合理的。对符合刑法第134、135、139等条款的,要追究矿长、总工刑事责任,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不能轻易放过、不能姑息迁就。
二要严格整改落实。
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便于企业有关部门整改、落实。要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五)坚决淘汰退出落后产能。
各地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强化去产能期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确保落后产能应退尽退。
(六)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做好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组织做好春节放假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春节停产停工的煤矿,要督促其严格落实停产检修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正常的通风、排水、安全检查、监测监控、值班值守等工作。对春节期间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没有安全把握的作业地点要停止作业,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要做好节后和两会后复工复产工作。
要严格落实近期印发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及签字手续,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系统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五职矿长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不准恢复生产建设,坚决防止以整改隐患的名义违法生产。凡在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要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要加强值班力量配备,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问题。要完善应急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