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绑定中信海航联名信用卡、金穗海航联名信用卡,仅限于微信财付通或支付宝,仅首次绑定参与活动,且在活动期间内成功累积一笔金鹏积分。注:2024年2月20日前不得解除绑定,如因会员个人原因解除绑定,导致无法提取绑定数据从而影响积分加赠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加赠机会;
2.中信海航联名信用卡活动刷卡消费累积积分有效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金穗海航联名信用卡活动刷卡消费有效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
3.活动奖励完成一家联名信用卡绑卡条件赠送200金鹏积分,不同联名信用卡可叠加,同一张联名信用卡完成条件仅赠送一次;
4.活动赠送积分将于2024年2月20日前到账,如有任何积分补登问题,会员可在2024年2月28日前致电95339-8进行补登,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加赠机会;
5.会员累积金鹏积分日期及累积标准以合作伙伴提供的数据为准,如有疑问,会员需自行联系合作商户确认兑换信息;
6.活动所指积分均为消费积分,消费积分不可用作升级或维持贵宾会籍等级、不可兑换为现金;
7.法律许可范围内金鹏会员参与活动即视为同意活动规则,如后续有其它调整,不另行通知,在活动页面更新之日起生效。金鹏俱乐部拥有对本条款及细则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