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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重申!!!

“五一”、端午,重申!!! 中交四公局第二建筑分公司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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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廉洁过“双节”一2020年“五一”、端午(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廉洁过“双节”




2020年“五一”、端午(以下简称

“两节”)将至,严防节日期间

“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在“两节”期间,重申以下

“三十九条”纪律要求,请各单位

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守执行:



   1.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3.禁止内部公关,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香烟、高档酒水。

  6.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7.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8.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9.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项目或其他单位转嫁。

  1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11.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12.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13.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劵。

  14.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1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1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17.严禁“小团体”“小圈子”,禁止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8.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19.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单位会计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工会等其他账户。

  20.严禁使用工会账户列支非工会支出的各项费用。

  21.严格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费用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22.会议费用要纳入预算管理,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23.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24.各单位的工作会议原则上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5.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26.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7.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不得超标准升级舱位。

  28.临时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住宿。

  29.因私出国人员要按照规定报批、不得超期、逾期在国外逗留。

  30.严禁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对领导干部车辆进行豪华装修。

  31.严禁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32.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33.严禁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机要、通信、保密、应急等公务车辆。

  34.严格公务交通补贴(车补)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35.严禁各级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办公室;严禁对领导办公室进行豪华装饰装修。

  36.领导干部在不同单位(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

  37.禁止各级领导干部为其亲属等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包含亲属在干部本人分管业务领域内的私营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向四公局所属单位介绍业务或“打招呼”;严惩各级领导干部之间以此搞利益交换或利益输送。

  38.禁止各级领导干部的亲属等特定关系人在本单位从事财务、经营、组织(人事)、纪检、采购等岗位工作。

  39.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交四公局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严禁超标准支出各项费用。


    各单位纪委要督促本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差异化防控的基本要求,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作出科学部署;督促广大干部职工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各级党组织要保持政治定力,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各单位纪委要持续强化案件震慑作用,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发现之后立即向局纪委报告。要迅速核查、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来源:四公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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