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电动汽车亮相兰州市区的大街小巷,电动车时尚小巧,驾驶轻便,经济环保,受到广大市民的热捧。“电动汽车开起来确实挺省钱、省事,但是不能出长途呀?只能‘窝里横’……”说起电动汽车,更多的驾驶者感到无奈,目前受限于充电设施等基础设备的不完善,让“看上去很美好”的电动汽车仅成为城区内的代步工具。电动车是不是就只能止步于城区呢?与其配套的充电设备究竟能否满足出城需求?我们多久能实现电动车的“诗和远方”?

兰州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潘鑫/摄)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则明确提出“优先依托连霍、京藏、青兰、福银等高速公路甘肃段沿线服务区开展快速充换电站建设试点,加强兰州、白银、定西、天水、酒泉、嘉峪关等省内重点城市间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衔接,逐步推进国、省道沿线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力争2020年初步形成连接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要。”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作为该《实施意见》的实施主角之一,将积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开辟绿色通道。
整体规划: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 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依据《实施意见》,我省到2020年将满足超过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快慢充相结合的专用停车位和充电桩。将用户居住地作为分散式专用充电桩建设的重点,给予积极鼓励和推动。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远景布局:兰州市比例不低于1:5 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按照从城市中心向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的原则,布局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设施。兰州市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省内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5公里。
按照《意见》,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将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电设施运营需求。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各电网企业将积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限时办结。电网公司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入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并按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充电收费:居民小区等充电设施用电 执行合表用户电价
允许充电服务企业依法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居住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对于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将出台充电服务费分类指导价格,并在实行过程中逐步规范充电服务价格机制。
来源: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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