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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代建单位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八师133团、136团、141团、142团、144团、147团、148团和149团。
3.工程规模:主要包括第八师石河子市下辖8个团场8个镇(133 团、136 团、141 团、142 团、144 团、147团、148 团和149 团)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改造规模如下:1.提标改造133团(红光镇)15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2.提标改造136团(小拐镇)2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3.提标改造141团(北野镇)2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4.提标改造142团(新安镇)3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5.提标改造144团(钟家庄镇)1500m³/d 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6.提标改造147团(十户滩镇)4000m³/d 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7.提标改造148团(西营镇)3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8.提标改造149团(东阜城镇)2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8004002240725002001 | 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代建单位 | 1)本代建项目采取建设实施代建,自初设批复后至项目保修期终结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 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2)按照《八师石河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3)负责本代建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工作。4) 负责本代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环保、信息等工作的管理和控制。5)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工作。6) 负责所有工程缺陷期内、保修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 | 246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监督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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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铭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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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石河子市 |
地 址: |
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三东路大学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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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兰娇 |
联 系 人: |
郑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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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993-2017449 |
电 话: |
17590395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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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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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全国公共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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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www.xjaepi.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