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关于“建设20个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要求,我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相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了审核,形成第二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及项目单位清单。
根据《实施方案》,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托底保障、高效利用示范、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功能,同时作为国家和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重大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基地。相关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环评审批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跨省转移审批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并可按程序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现将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将相关意见实名传真至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联系方式:(010)65645770、 65645771(传真)
附件:第二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及项目单位清单(公示)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来源:
成立大会:应对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
2.会议:非常规水利用国际会议暨非常规水开发高端学术会议(7.31-8.1)
3.会议:第二届西北地区大宗工业固危废综合利用产业化技术研讨会(8.24-26)
4.展会:丝路新疆石化产业发展论坛暨2025新疆石油及化工工业博览会(9.4-9.6)
5.征集:兵团环保产业协会环保管家专家征集
6.征集:兵团环保产业协会环境应急专家征集
会员单位均有优惠,详情请咨询协会联系人
协会展会联系人:田东红
手机:18168995878(同微信)
协会培训/入会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15276266911(同微信)
协会办公室电话:0991-41654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