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动火前的工艺处理
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动火前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2、动火分析
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3、“三不动火”原则
4、“一处、一人、一证”原则
5、无证动火是大忌,坚决制止不姑息
6、危险区域要动火,办证方可进场所
7、动火作业有周期,到时自觉来停工
8、继续动火需确认,否则收回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