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生态头条 | 生态环境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生态头条 | 生态环境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兵团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5-04-25
2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图片
4月23日,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图片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一、一季度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5年3月和1—3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8%,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8%,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4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PM10平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
从重点区域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0%,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6%,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6%,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3%,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5.7%,同比上升8.0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1.0%,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其中,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2.1%,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监测的196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82.1%,同比持平;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6%,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二、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工作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六大行业作为重点管控对象。

《意见》明确了目前需要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新污染物,主要指《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明确的抗生素等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以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的化学物质。

《意见》规定,对于生产或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公约中明令禁止的新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要坚决不予审批。对于涉新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优化原料、工艺和治理措施,从源头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对于已有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要确保达标排放,并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对于有环境质量标准和相应监测方法的新污染物,要开展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预测等。对于虽无环境质量标准但有监测方法的新污染物,要开展日常监控和监测。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各地强化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管理,并对未按要求开展环评工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裴晓菲说。

三、坚决遏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乱象

裴晓菲表示,近年来,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通过篡改数据、伪造报告等手段弄虚作假,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

会上,有记者提问: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能否介绍一下出台文件的背景,以及在未来工作中将发挥哪些作用?裴晓菲对此作出如上回应。

裴晓菲提到,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据测算,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已经成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的重要环节,这些机构一旦弄虚作假、故意“放水”,将会导致超标车辆上路行驶,造成环境污染。

裴晓菲指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紧盯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乱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四、确保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为统筹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保障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这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围后首次印发相关重点工作通知,对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碳排放配额分配清缴管理等全环节全流程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作出明确要求,持续增强市场预期,加快推动有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通知》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按年度分行业制定。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后,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同行业和相同种类温室气体管理,避免重复管控。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我部制定的相关规范,组织当地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统筹协调,对新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开展政策宣贯和专题培训,实现新纳入企业培训全覆盖。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目前我国核电厂厂址均远离发震构造

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侯英东表示,目前我国核电厂厂址均远离发震构造,附近不存在能动断层,地震危害性较低,并充分考虑了暴雨、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侯英东表示,核电厂是抗震设防要求极高的工程项目,在核电厂的选址、设计和运行过程中都要充分考虑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并配置相应的防护和管理措施。
 

在选址阶段,要针对包括地震在内的极端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罕见气象事件等进行详细的评估和充分的论证。比如对于地震,要组织开展厂址勘探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基于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和岩土工程数据,按照最高安全标准,采用两种方法(确定论与概率论)综合确定抗震设计基准等,严格选择优良厂址。
 

在设计阶段,根据法规标准的要求,核电厂与核安全有关的设备和构筑物不仅要能够抵御相应等级的地震,还要具有一定的安全裕度。例如我国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采用华龙一号堆型,其抗震设计设防水平是0.3个重力加速度,远高于其厂址区基本烈度0.1个重力加速度。此外,核电厂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要求极高,必须对暴雨、河流洪水、风暴潮、海啸在内的各类水文灾害进行评价。一般情况下,核电厂暴雨灾害防护设计基准是超过万年一遇的“可能最大降水”,河流洪水灾害防护设计基准是超过万年一遇“可能最大洪水”等,远远不是“千年等一回”。
 

侯英东表示,为确保核电厂安全稳定运行,我国核电厂均配备了地震监测系统,可用于提供报警,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程,根据相关报警信号保守地采用反应堆降功率或停堆、核查机组状态、启动应急响应等措施。
 

“目前我国核电厂厂址均远离发震构造,附近不存在能动断层,地震危害性较低,并充分考虑了暴雨、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可以说,核电厂在面对地震等极端自然灾害方面,安全是有保证的。”侯英东说。

六、我国已建立一套有效的核安全监管模式

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李治国表示,适应核事业发展,我国已建立一套有效的核安全监管模式。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力量,一线监督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注重采用现代化手段,利用“智慧工地”“智慧车间”等管理系统和数据平台,以及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手段,通过科技赋能安全监管。三是构建科学培训体系,分级分类加强人员培训。组织辐射监测专业领域“大比武”,开展专业人才的技能竞赛。积极打造学习型监管机构,完善监管经验管理机制,培养“行家里手”,着力打造堪当大任的监管队伍。

李治国表示,核安全监管队伍始终秉持如履薄冰的态度,发扬严慎细实的作风,审慎开展安全监管,不断强化队伍的建设。

他介绍,专门的核安全监管机构成立于1984年,从20世纪80年代对标国际起步,进入到新时代以后实现跨越提升,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有效的核安全监管模式。这样的模式不断完善,实现了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监管职能的统一,也在这个过程中培养了一支有战斗力的审评监督队伍,从中央到地方,层层筑牢监管防线。

为了适应核事业的发展,监管队伍的规模也在持续扩大。“2022年中央编办批准我们六个监督站增加了102个编制,一线的监督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目前我们机关三个司有77个编制,6个监督站有433个编制,我们部直属的核安全中心也有500多个专业的技术人员。”

在加强监管队伍力量建设的同时,也注重采用现代化的手段,包括利用“智慧工地”“智慧车间”这样的管理系统和数据平台,研究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的手段,通过科技赋能安全监管。

同时,还构建了科学的培训体系,分级分类加强人员培训。每年有上百期的专业培训,有3000多人次参加。另外还组织了辐射监测专业领域的“大比武”,开展专业人才的技能竞赛,以赛促学。积极打造学习型监管机构,完善监管经验管理机制,严格岗位考核,培养“行家里手”,着力打造堪当大任的监管队伍。40多年以来,一批一批的监管人员,特别是一线监督人员,克服任务重、离家远等困难,加班加点,辛勤奉献,以“包打听”“跑断腿”“婆婆嘴”的态度守护核安全,努力做好无愧的“守夜人”。

面对核电规模化发展的新要求,将不断强化技术硬支撑和队伍软实力,夯实人才基础,坚决完成“保障上百台机组近百年安全运行”和“确保核电建设规模化高峰期建造质量”的历史使命。同时,也在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核安全监管的力量,更好地适应我国核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七、我国核设施辐射环境水平良好

李治国表示,目前,我国的辐射环境监测网已经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辐射环境监测网,国家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立了1835个监测点,覆盖了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边境口岸、核设施周边以及其他重要边境地区。

此外,生态环境部在核电厂等重要核设施建立了监督性监测系统,在核设施周围16个方位分布了一百多个监测点位。

李治国指出,从监测数据看,多年来我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对于核辐射,不能抛开剂量谈毒性。就辐射来说,一个人一年受到100毫希沃特以下的辐射,在医学上是观察不到对健康的损害。在环境影响方面,多年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一直保持良好。

针对网上有人拿着手持式仪器到海边测辐射的视频,李治国回应称,这种检测不能测量水中放射性的含量。用专业一点的术语讲,这些手持仪器测量的是周围环境的辐射吸收剂量率,测到的辐射主要来自宇宙射线和周围的岩石土壤。要测量水中的放射性,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实验室,进行一系列富集、分离、纯化等处理,再利用精密、专业的分析仪器进行测量分析,往往需要几天甚至更长的时间

八、正开展聚变监管法规标准体系研究

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刘璐表示,生态环境部正开展聚变监管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监管制度,保障聚变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科学监管,明确不套用目前对裂变堆的监管要求,建立适应聚变装置特性的监管框架。

二是规范监督管理,减少监管不确定性。

三是以风险为指引,科学分析评估各类装置的辐射安全风险,确认装置的类别,分级分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审查。

刘璐表示,下一步将坚持以高水平安全监管,保障我国核聚变事业高质量发展。

九、对核电站产生的高放射性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刘璐表示,我国高放废物深地质处置研究也已进入地下实验室的建设阶段,生态环境部对高放废物从产生到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刘璐表示,核设施正常运行的时候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放射性废物,按照形态可以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废物,其中气体和液体废物都要经过处理,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以后才可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要按照放射性水平分类处理、处置。目前我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固体废物90%以上都是低水平放射性废物。
 

刘璐介绍,我国的放射性废物管理一直坚持以安全为目标、以处置为核心的理念,实行放射性废物最小化政策。生态环境部建立了完善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制度。
 

一是气体和液体要严格执行放射性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要实现最终处置,确保永久安全。
 

二是建立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处置的许可管理制度,确保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监督检查,确保营运单位能够按照法规标准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
 

刘璐表示,在严格的监管下,现在每台百万千瓦机组每年产生不超过50立方米的低放固体废物,这些低放废物要在核电现场贮存一段时间后,送往核电废物的集中处置场永久处置。2022年以前,由于缺少专门的核电废物处置场,我国核电厂运行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只能在厂内暂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这个问题目前已经得到解决。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向首座核电废物集中处置场——龙和处置场颁发了建造许可证,2022年7月龙和处置场建成并取得了我部颁发的运行许可证。这座处置场规划容量达到百万立方米,可以满足我国上百台核电机组运行百年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需求。
 

龙和处置场位于人烟稀少、气候干燥的西北戈壁滩,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的半地下单元结构,在放射性废物容器码放以后要填充水泥砂浆,上面用混凝土浇筑顶板,顶板上还要再覆盖几米厚的覆盖层。应当说这些工程屏障足以保证废物与人类生活环境的长期隔离,核电厂产生的低放废物在“石棺”里沉睡三五百年后就可以逐渐衰减到对人类和环境无害的水平。目前龙和处置场正在陆续接收来自核电厂的低放废物,通过我们持续的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处置场周围的环境状况与接收废物前没有明显的差别。
 

关于高放废物,刘璐介绍,核电站运行产生的绝大部分高水平放射性物质都在乏燃料里,就是在核电站堆芯里“烧完”的核燃料。乏燃料从反应堆的堆芯卸出以后,首先会在乏燃料水池中冷却数年,再送往专门的乏燃料干式贮存设施进行长期贮存。我国实施闭式的核燃料循环政策,这些乏燃料还不是废物,它还要经过后处理,提取有用的核材料之后,剩余的高放废物才会进行深地质永久性处置。我国核电站总体运行的年限不长,平均年龄还不到10岁,每个机组都配套建设了乏燃料水池,部分核电基地也已建成多个乏燃料干式贮存设施,可以满足我国核电站产生的乏燃料的贮存需要。我国正在开展商用后处理厂的论证,高放废物深地质处置研究也已进入地下实验室的建设阶段。高放废物从产生到处理、处置的各个环节都有极其严格的安全要求,生态环境部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直到未来处置设施关闭后还要进行安全监护,确保高放废物的长期安全性,绝不增加子孙后代的负担。

十、《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印发了《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全面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协同应对臭氧层损耗和气候变化,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我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国际义务,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总量约6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誉。
此次《国家方案》确定的管控物质包括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溴氟烃、溴氯甲烷、甲基溴、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共9类。其中,前8类物质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第9类物质氢氟碳化物对臭氧层无破坏作用,但却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强温室气体,其全球升温潜能值是二氧化碳的几十甚至上万倍。目前,我国已实现前7类消耗臭氧层物质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的全面淘汰,正在逐步削减淘汰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
为实现履约目标,《国家方案》从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进出口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任务,例如,在强化管控物质使用管理方面,家电行业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为制冷剂的电冰箱和冰柜产品;再比如,在进出口管理方面,除豁免受控用途、原料用途等特殊用途外,不再允许企业进口含氢氯氟烃和国家已明确淘汰的管控物质。
同时,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商务部、海关总署印发了修订后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了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加强跨部门合作,防范和打击非法贸易,积极履行公约义务,展现大国担当。

来源:生态中国网

图片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资讯



图片



图片

公众号:兵团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视频号:兵团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官   网:www.xjaepi.org.cn



图片

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的通知

总投资560亿元!国能哈密煤制油工程核心装置开工!

叶城县2025年畜禽粪污完善提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招募会员的通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兵团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本会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内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企业单位和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专业性、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内容 1281
粉丝 0
兵团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本会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内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企业单位和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专业性、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总阅读322
粉丝0
内容1.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