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专项资金类别较多,其中环资领域的专项资金即将开启,2026年预计拟支持专项类别如下:
一、污染治理专项(支持领域参考《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1、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等项目。
2、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等。支持电镀、皮革、有色金属、印染、制药等涉重金属行业及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
3、水污染治理和节水。支持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及城镇污水管网新建和改造,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海水(咸水)淡化工程及关键材料装备示范工程,重点行业节水改造,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水改造等项目。
二、节能减碳专项(支持领域参考《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1、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支持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项目。
2、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焦化、纺织、造纸、印染、机械、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供热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改造等。
3、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升级改造,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以及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旧汽车、废旧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退役设备再制造。
支持以农林剩余物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项目。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包装、“以竹代塑”产品生产、废塑料回收利用。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生物质能源化利用。
三、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支持领域参考2025年申报要求)
1、用能设备更新改造
工业领域主要支持电力、热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纺织、造纸、机械、数据中心等行业企业实施锅炉、汽轮机、电机、变压器、空压机、换热器、泵、通风机、除尘器、电焊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等。
2、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
(1)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支持不能满足现行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要求,及超出使用寿命的既有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实施设备更新改造。
(2)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支持不能满足现行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要求以及超出使用寿命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降低能耗物耗,促进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能源推广应用,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绿色低碳水平。
3、回收循环利用
(1)回收体系建设。支持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智能分类回收柜等智能分类回收设施、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建设、“互联网+回收”体系建设。
(2)再制造。支持废旧装备再制造;二是支持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专业设备生产。
(3)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支持报废飞机、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精细化拆解,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和规范化梯次利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
来源:中企讯重大投资项目资讯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