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司安排,我公司开展2014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符合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直接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申报电力工程系列和工业工程系列,符合申报条件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为理工类专业。
取得双大专学历可按本科学历对待。即以取得后一个大专学历开始计算专业技术年限,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但如认定助理工程师,其双大专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为同专业、系列。
本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系列为电力工程系列、工业工程系列以及政工系列、普及教育系列等。认定时间及提交材料: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确认)表》(一式2份),所在部门签署考核鉴定意见;本人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4月24日前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人:王春梅、王君。电话:82167403、82167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