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公务接待。
2.严禁“吃公款”,禁止相互抵账,以办公经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
3.严禁“吃老板”,禁止组织或参加供应商、服务商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要求供应商、服务商等承担费用。
4.严禁“下请上”,禁止组织或参加下属单位、单位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5.严禁“相互请”,禁止部门、单位之间违规相互吃请、请吃。
6.严禁“借机吃”,禁止组织或参加以婚丧嫁娶、生日升学、节日聚餐等名义大吃大喝。
7.严禁“借公吃”,禁止以调研检查、客户走访、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为由组织或参加吃喝饮酒。
8.严禁“隐蔽吃”,禁止在员工食堂等企业内部场所违规吃喝、搞奢靡享受。
9.严禁“违规酒”,禁止在工作时间饮酒或着工作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10.严禁组织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违规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