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公司纪委下发通知,就做好“五·一”节和端午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提出要求并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党委要结合自身作风建设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提醒。
二是重申纪律要求。节日期间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过节收送节礼或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款相互吃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车私用。各单位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确属工作需要的,要认真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审批制度。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集团公司纪委的统一部署,在节前将各项规定要求及时传达到部室和基层单位。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执纪责任。集团公司纪委对“四风”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