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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享】中外建电气专业监理培训

【专业分享】中外建电气专业监理培训 中外建工程管理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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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专业监理工程师日记填写要求

巡查重点:

(1)巡检项在日记中是否涉及;

(2)总监签字是否签字;

(3)没有专业日记项目,在项目日志中是否有相关内容记录。


1、记录当天施工中的主要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部位和设计要求,当天旁站的施工项目等。


2、下发的监理指令(包括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等)进行记录,并有整改复查记录。


3、记录巡视、旁站的主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定位、定性、定量”,有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实现交圈。


4、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


5、记录进场材料型号、数量、规格及见证取样、平行取样等情况。


6、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情况。


02

监理实施细则

巡查重点:

监理细则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是审批程序、签字


1、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阶段施工前完成。


2、主要内容符合监理规范,监理实施细则具有针对性,目录与页码相对应,不存在与工程设计不符情况;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内容。


3、内容包括: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求、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专业性强的部分项目工程均要求编制监理细则主要包括:

(1)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2)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智能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电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等。


03

施工单位资质审核

巡查重点:

检查专业公司所承揽工程是否在具有承揽相应工程资质,人员配备是否符合111号文要求。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公司及人员资质文件

(1)专业承包商或劳务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资料齐全(包括:分包单位资质资料;分包单位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检情况;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及项目经理注册证;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分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专业承包商或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资料是否在经营许可范围内(资质等级是否与承包的范围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3)总分包资质文件应在每一张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者复印件提供单位资料章和公章。


(4)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管理人员按要求配置(依据北京市111号文)(专业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要求配置的,监理人员应发监理指令性文件(联系单或会议纪要)并留有记录。


04

监理指令

巡查重点:

涉及安全、质量监理指令应有照片,整改回复中要有复查意见。


1、监理指令性文件(涉及安全、质量方面)应附照片,整改回复中有对比照片,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复查且签署复查意见。


2、监理指令性(包括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等)文件中应有依据、具体要求,表格形式与监理规范及公司标准化表格形式相一致,收发文记录齐全。


05

图纸会审及洽商变更

巡查重点:

变更内容是否标注在图纸上。


(1)建立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台帐或目录。


(2)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各方签字齐全(加盖单位公章),收发文及日记有相应记录。


(3)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洽商内容及时标记于图纸上。


06

施组及施工方案审批

巡查重点:

方案是否有审查意见,签字盖章齐全,方案中无其它工程名称、内容,以及无明显与本工程不相符现象。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监理日记或报审表中留有重新报审的审核记录,有收发文记录)

(2)施工方案具有针对性,内容与本工程相符,无与本工程无关内容。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内容。

(3)施工方案、审核、审批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开始前完成方案的报审程序。


07

材料、构配件进场及见证复试

巡查重点:

强制认证产品是否具有标识,材料不合格是否有相关监理管控措施。

1、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及时,随车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形式检验报告(日期)、生产厂家资质及经营范围)齐全有效,强制认证(CCC认证)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认证标志。材质、规格、型号等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材料、构配件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并告知施工单位必要时下发相关监理指令。


2、各种材料进场检查重点

(1)配电箱柜设备进场时:

a、配电箱柜外观及板厚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b、箱柜内布线是否合理;

c、箱柜内开关品牌、规格型号是否与图纸及合同一致;

d、箱柜内所有接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钢盒、钢制桥架等进场实测壁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灯具进场时主要检查:a、灯具外观、b、灯内配线(规范要求不得小于0.5mm²)、c、进场灯具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d、需要强制认证产品是否有认证标志。


巡查重点:

涉及的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记录齐全,复试报告、影像资料(影像记录和照片)等及时收集存档并有台账或目录。


3、需要进行现场抽样复试材料及时进行取样复试,需复试检验的材料要进行见证取样,填写见证记录,见证人员应有相应资格(取样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照片),取样数量及检测项目应符合规范要求。

(1)低压配电工程所使用的的电线、电缆进场后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验;(包括导体截面积、每芯导体电阻值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各种规格型号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2)配电和照明节能工程所用的照明光源、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进场后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验(主要检测项目包括光源初始光效、照明灯具镇流器能效值、照明灯具效率、照明设备功率、功率因数和谐波含量值)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依据《DB11/1340-2016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11-510-2017公共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巡查重点:

是否建立跟踪台账,内容填写是否齐全并及时更新不合格材料退场是否有影像资料,处置记录、资料是否齐全。


4、建立见证取样复试台账、跟踪台账:


5、不合格材料退场要求:

(1)留存影像资料(包括封样、装车、 车牌、车辆驶出现场出口)。

(2)留存相应批次的《不合格处置记录表》附件包括:《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材料试验报告》《不合格材料退场记录》、进(退)货单据和退场影像。(施工、监理各保存一份)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各方签字齐全。


08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巡检重点:

通过实体质量,检查隐蔽资料填写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1、隐蔽资料填写:

1.1、隐蔽工程、检验批及分项分部验收是否符合图纸及方案等方面的要求;

1.2、隐蔽工程及检验批填写是否符合图纸,编号是否符合资料规程要求:  

(1)检验批原始记录;

(2)隐蔽工程资料内容填写与图纸、规范要求是否一致;

(3)隐蔽工程与检验批编号是否符合资料规程要求。


2、防雷与接地:

(1)焊接应采用搭接焊,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应采取防腐措施,焊接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扁钢与扁钢搭接不应小于扁钢宽度的 2 倍,且应至少三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 6 倍,且应双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 6 倍,且应双面施焊。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应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 3/4 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2)防雷引下线的布置、安装数量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等电位联结的范围、形式、方法、部位及联结导体的材料和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螺纹钢做为接地极联结导体)


(3)接闪器的安装符合规范要求:安装应平正顺直、无急弯,其固定支架间距均匀、固定;支架高度不宜小于150mm,每个支架应能承受49N的垂直拉力;过变形缝处的跨接应有补偿措施。


(4)屋面风机、通风道未做防雷接地及通风道软连接处未做跨接地线;(如屋面有太阳能或其它设备都必须做防雷接地)。


(5)室内各种机房(高低压配电室、Π接室、配电柜)是否按图纸预留接地扁钢(含电梯井)。


(6)各专业进户管(水、电)在室内、外是否做等电位联结(主体阶段预留接地扁钢)。


3、导管敷设:

 (1)金属导管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镀锌钢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得熔焊连接;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两端应熔焊焊接保护联结导体;镀锌钢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连接处的两端宜采用专用接地卡固定保护联结导体;机械连接的金属导管,管与管、管与盒(箱)体的连接配件应选用配套部件,其连接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当连接处的接触电阻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相关要求时,连接处可不设置保护联结导体,但导管不应作为保护导体的接续导体;以专用接地卡固定的保护联结导体应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 4mm²以熔焊焊接的保护联结导体宜为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6mm²,其搭接长度应为圆钢直径的 6 倍。


(2)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或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3)当塑料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不小于15mm。(消防导管保护层不小于30mm)


(4)暗配电管固定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000mm。


(5)明配的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卡与设备、器具、弯头中点、管端等边缘的距离应小于 0.3m。


(6)明配的电气导管应符合的规定: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距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150mm-500mm范围内应设有固定管卡,中间直线段固定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7)导管穿越密闭或防护密闭隔墙时,应设置预埋套管,预埋套管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套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宜为30~50mm(图集中为50mm-100mm),焊不小于3mm钢板(防爆隔板),导管穿越密闭穿墙套管的两侧应设置过线盒,并应做好封堵。


(8)埋设于混凝土内的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 6倍,当直埋于地下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 10 倍。


(9)塑料导管敷设应符合的规定: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入法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且应选用配套部件,接口应牢固密封;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塑料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机械操作的一段应采取保护措施;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塑料导管应采用中型及以上的导管。


(10)导管穿变形伸缩缝时未按规范要求做变形伸缩处理。


(11)箱、盒预留孔洞方正,位置、标高正确,金属导管及金属线盒及时进行防腐。


巡查重点:

设计有抗震要求的未进行深化设计便进行安装。


4、桥架安装:

(1)设计对桥架部分有抗震要求的,施工单位未进行深化设计便进行了安装。如设计有抗震要求,则对于重力不大于1.8KN的设备或吊杆计算长度不大于300mm的吊杆悬挂管道及内径不大于60mm的电气配管,可不进行抗震设计。


(2)金属桥架本体之间连接应牢固可靠,与保护导体(接地)的连接符合下列规定:全长不大于30m时,不应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接地)可靠连接;全长大于30m时,每20~30m增加 一个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均应可靠接地;非镀锌桥架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符合设计要求;镀锌桥架不跨接保护联结导体时连接板每端不就少于2处有防松措施的固定螺栓。


(3)桥架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时,应有防火分隔措施,竖井未抺防水台等(防水台高5cm)。

巡查重点:

抽查现场吊架圆钢是否小于8mm²或应有固定支架处无固定支架,导线连接是否搪锡,并股接头圈数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4)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的电缆桥架,其固定支架不应安装在固定电缆的横担上,且每隔3-5层应设置承重支架。水平桥架采用金属吊架固定时,吊杆直径不得小于8mm²,并应有防晃支架,在分支处或端部0.3m-0.5m处应有固定支架。


(5)转弯、分支处采用专用连接配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内部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直线段钢制桥架长度超过30m,应设置伸缩节。桥架与支架及与连接板的固定螺栓应坚固无遗漏,螺母位于外侧。


5、导线连接:                                        

 a、导线连接时是否按规范盘圈刷锡;             

 b、软导线连接及压接器具时必须刷锡。           


6、灯具安装:

(1)灯具安装是否在房间中心;

(2)成排灯具安装时横、纵向必须一致;

(3)灯具安装是否安图纸及规范接地;

(4)人防层灯具安装是否按规范采用链吊或自在器;                            (5)潮湿场所是否釆用三防灯。


0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巡查重点:

临时用电编制、审核、审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审批符合规范要求。


(2)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场临时用电发生变化后施工单位及时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补充或修改。(大型项目应编制临时用电应急预案)


(3)临电施组具有针对性。主要内容包含: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附有临时用电图纸。


(4)在施工开始前完成临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审批。


2、临时安全用电技术资料:

(1)电气绝缘电阻AQ-C7-1

(2)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AQ-C7-2

(3)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AQ-C7-3

(4)电工巡检维修记录 AQ-C7-5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记录AQ-C7-4 等验收可分区段、分部位进行。主要问题:验收表内容表述不符、验收部位表述不清、签字不齐全;未验收就投入使用等)资料齐全。


3、电气绝缘电阻及电气接地电阻测试,两项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测试;复工前须进行测试。


4、进入冬雨季施工、停复工前临时用电工程应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电、安监应及时报告总监或下达监理指令责令立即整改(应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临时用电资料由电气工程师负责督促、签署和收集,资料员负责分类整理和存档(编制目录)。


6、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问题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电气监理工程师共同负责,两个岗位相互配合,电气监理负责临时用电技术。


7、项目监理部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电气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电气监理工程师汇同安全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临时用电方面的安全隐患。


巡查重点:

末端整定电流严禁大于上一级整定电流值 ,严禁使用可调式漏电保护器。


8、施工阶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电流间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2)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²。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塔吊、外用电梯及钢筋场设备末端专用电源箱必须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电焊机必须设漏电保护器专用开关箱,开关箱与电焊机水平距离不宜超过5米,电焊机二次侧应双线到位,严禁利用金属构件或钢筋作为接地极)。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现场严禁使用木质箱壳)


(5)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现场无私拉乱接的情况。


(6)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线(建委严查)。


(7)地下室施工照明、生活区照明是否使用36V低压及双绕组型安全变压器。

A、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地、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B、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C、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D、地下室施工低压照明电源干线必须按规范要求采用绝缘子横担。


(8)现场所有固定配电箱、柜是否按规范要求搭设防砸棚。


(9)现场所有固定配电柜标识及箱内系统图是否配套完整。

(注:一级柜配电室内:

a、现场临电布置平面图

b、安全用电操作制度

c、各种管理与岗位制度

d、应急照明、沙箱灭火器等)


(10)现场所有固定配电箱、柜内的巡检记录是否填写,时间是否相符合。


(11)一、二级箱安装后门内侧贴电气系统图和回路标识,门外侧贴电气维修电工名单及联系电话。


(12)一、二级箱及塔吊、外用电梯等重复接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其中临设房、塔吊、外用电梯等应做防雷接地)。


(13)现场临时消防泵电源必须按规范要求接在一级柜总闸上口(应采用专用电源配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4.3.9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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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建工程管理
北京中外建是一家大型的综合性工程咨询企业,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工程招投标代理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等资质,业务范围覆盖全部建设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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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建工程管理 北京中外建是一家大型的综合性工程咨询企业,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工程招投标代理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等资质,业务范围覆盖全部建设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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