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大力践行“公私分明、清正廉洁”理念,近期,华电煤业纪委以AI技术结合公司“煤电路港航”产业链特点,紧扣“聚焦小微权力 强化基层监督”主题,组织所属企业纪检机构积极探索,创新推出AI赋能的廉洁文化微短剧,旨在引导公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正心修身,学有榜样、行有方向,努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良好氛围。
本期发布由榆横煤电纪委制作的《偷梁换柱的代价》微短剧。
AI廉洁视频 :《偷梁换柱的代价》
简介:本应规范有序的物资采购、验收流程,却因执行漏洞、监管缺位被某些人当成了“谋利空间”。供应商周某瞅准这一漏洞,以“红包”为“诱饵”,轻松“围猎”验收人员王某,使得“山寨产品”悄然验收通过。最终,“红包”与本该坚守的职业底线,一并被锁进了私欲的抽屉…点击视频,观看更多违规违纪细节的深度揭秘。
华
电
煤
业
《偷梁换柱的代价》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
处分规定(试行)》
第十二条
受处分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如下原则执行:
(一)对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管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分别按照不低于10%、20%、30%的比例扣减其受处分期间的奖金(奖金含月奖、年度奖金等,年薪制人员为绩效薪金,下同);对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按照新岗位对应的标准发放薪酬,并分别按照不低于40%、50%的比例扣减其受处分期间的奖金,其中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据《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扣减一定比例薪酬;
(二)从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次月起,恢复执行企业的薪酬制度,其中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级别和工资待遇;
(三)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调整工资待遇的,从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次月起执行;处分被减轻或者撤销的,多扣减或者停发的工资、奖金等予以补发;处分被加重的,少扣减的工资、奖金等予以补扣;
(四)受处分的管理人员(不含开除人员)按照上述原则扣减薪酬后,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其工资水平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二条
在违纪行为调查中发现管理人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纪律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企业利益的,应当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
廉洁风险防控“双十条”》
招标采购工作纪律“十不准”
(一)不准不具条件采购;
(二)不准规避招标程序;
(三)不准限制排斥竞争;
(四)不准泄露涉密信息;
(五) 不准违反评标纪律;
(六)不准随意中止采购;
(七)不准违规验收入库;
(八)不准违规签约履约;
(九)不准违规支付款项;
(十)不准有其他违反招标采购工作纪律和规定的行为。
招标采购廉洁纪律“十严禁”
(一)严禁在工作或非工作时间与供应商单独接触;
(二)严禁以违规打招呼、推荐供应商等方式干预招标采购,以谋取私利或损害单位集体利益;
(三)严禁泄露招标采购涉密信息;
(四)严禁索取或收受供应商礼品礼金、回扣、股权、有价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等任何财物;
(五) 严禁接受或要求供应商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赌博、用车等活动安排,或者提出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严禁借用供应商钱款、住房、车辆等财物,或者通过向供应商提供有偿中介、低买、高卖商品及借贷等方式谋取个人利益;
(七)严禁向供应商摊派、报销应由个人或单位支付的费用;
(八)严禁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或担任高管的民营企业参与本单位招标采购业务;
(九)严禁亲属从供应商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在供应商单位不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超标准领取薪酬等;
(十)严禁有其他违反招标采购廉洁纪律和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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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监督部(纪检、巡察办公室)
供稿:榆横煤电
主办:党建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