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集团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发挥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员群体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起“调结构、跨区域”双轮驱动战略的坚定信心,凝聚起建设“实力皖煤、平安皖煤、开放皖煤、和谐皖煤”的强大力量,8月4日集团公司党委发出通知,决定开展集团公司第八届“感动皖北”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典型事迹征集活动。
事迹征集范围为优秀共产党员或党员群体。先进典型事迹是指:从2014年4月份集团公司第七届“感动皖北”先进典型事迹报告活动以来至本次征集活动截稿之前,在社会、集团公司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员群体的先进典型事迹,具有真实性、典型性、示范性和影响力、推动力、引导力。事迹征集截止时间为8月20日。
各单位党委选报的先进典型事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向,体现时代精神,在社会中被充分肯定并获得广泛好评。二是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模范践行党的宗旨,具有“四讲四有”精神的优秀共产党员;在集团公司“调结构、跨区域”战略发展中,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群体,为推动集团公司发展做出突出成绩,并引起集团公司广泛关注。三是在各个岗位具有突出贡献或重大发明创造;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四是在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事迹感人至深,堪称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典范。
事迹征集途径有三:一是组织推荐:各单位党委不少于1个先进典型,先进典型较多时择优推荐。二是群众推荐:由集团公司范围内广大员工群众推荐。三是媒体推荐: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公开宣传过的先进典型。
《通知》要求基层各单位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感动皖北”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在全集团公司的示范性和影响力,确保把本单位最典型、最感人的人和事选择好、挖掘好、提炼好。二要实事求是。各单位选报的先进典型不得弄虚作假,无原则的拔高,要经得起检验,得到广大员工群众认可。三要立足感动。在认真对待,慎重选择的基础上,深入走访,精益求精,把最感人的事迹挖掘出来,通过总结提炼,努力使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产生强烈的震撼和鼓舞效果。四要好中选优。各单位要选送最优秀的先进典型。
(赵兵 刘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