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建设是调整升级、蓄势发展的中心工作,必须加快现有项目建设步伐,加大后续项目储备力度,为可持续发展积蓄力量。
推进项目大建设、快建设。
坚持高位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对标行业先进工效,举全局之力实施项目攻坚,确保实现“两投产、两复工”。实现招贤煤矿投产,实现钱营孜电厂投产。实现麻地梁煤矿复工,实现中安联合复工。
推进项目早储备、优管理。
启动晋、陕、蒙、疆等地区资源整合工作,加速储备一批优质项目;依托省外煤炭项目,加强与电力企业合作,就地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建设坑口电厂。顺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走出国门,择机以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参与到资源条件、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开发煤炭资源。加强项目管理,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探索建立“项目负责终身制”,认真执行项目后评价制度。严控项目建设工期,缩短投资回报周期,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严控工程造价,凡变更投资额、改变投资方式,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工程月度结算未经项目单位和监理单位划线的,一律不准支付款项;工程结算未经内部审计的,一律不准支付尾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