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及相关单位:
4月7日,宿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人员到公司机关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现根据督导要求及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疫情防控管理,现通知如下:
二、宿州市、淮北市要求凡有市外旅居史的人员均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公司机关及相关在宿单位人员近期“非紧要不外出”,在疫情防控措施未解除前,不准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市区。
三、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凡本周从宿州市以外返回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居住地社区报备制度,主动配合开展健康监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发现违反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影响的,后果自负。
四、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发现“行程码、安康码”异常情况,出现“红码、黄码、带*号”等,主动向属地社区报备,按照规定执行防控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人员管控,强化措施执行,确保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终审:邵中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