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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安全攻坚行动开始了,集团公司这样安排

岁末年初安全攻坚行动开始了,集团公司这样安排 握手皖煤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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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2月14日,集团公司下发皖北煤电安【2020】272号文,《实施岁末年初安全攻坚行动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


12月14日,集团公司下发皖北煤电安【2020】272号文,《实施岁末年初安全攻坚行动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开展“树红线,守底线,强防线”安全攻坚行动,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安全攻坚行动目标为,各矿井、化工及其他单位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各矿井实现“零死亡”,实现重大灾害治理的“零超限、零突出、零发火、零突水、零冲击”目标,其他单位实现安全生产。


《通知》为安全攻坚行动提供了日程表,指出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20年12月,安全收尾开局;第二阶段为2020年1—2月,幸福“双节”;第三阶段为2021年3月,平安“两会”。要求各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分解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并动员到每位职工。要求各级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坚持正面示范引领,通报反面典型案例,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通知》明确安全攻坚行动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安全攻坚行动。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清单,分解目标任务,抓好刚性执行。集团公司成立20个包保工作组,对各单位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包保。


《通知》明确安全攻坚行动八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开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研讨;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部署;三是科学构建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四是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分别是严防瓦斯超限、强化水害防治、强化防灭火措施、突出防冲超前治理、强化顶板管理、规范机运安全管理、强化“两重一大”管理、严格物料处置和外委管理、严格航运、铁路、消防安全管理;五是强化“双重”预控管理;六是严格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七是突出极寒天气应急保障;八是严实工作纪律制度执行。


《通知》明确攻坚行动考核奖惩及问责。指出,矿井(含矿业公司)、化工单位实现攻坚行动安全目标,分别按在岗人均 800 元、600 元给予奖励,分三个阶段三次进行(预)兑现。华江海运、翔宇物流、卧龙湖煤矿、恒源芬雷、电力单位、机械总厂、恒锦置业、恒馨房地产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安全攻坚行动结束后,按在岗人均100元给予奖励。《通知》指出,攻坚行动期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一号文执行,对于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给予主要负责人撤职处分。对矿(处)副总师及以上管理人员的经济处罚按1.2倍执行。攻坚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效果不好的,视情况扣减考核兑现标准或警示告知、约谈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此外,《通知》还提供了“集团公司岁末年初安全攻坚行动工作组安排表”,要求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报包保工作组和安全监察局。4月10日前将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报集团安全监察局。集团公司包保工作组定期对包保单位开展现场督导,原则上元旦、春节、复产、“两会”等特殊时段必须进行现场督导。

(王洪媛)

    终审:赵国忠
    初审:张国爱
    编辑:王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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