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国资委党委相关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日前,集团公司党委下发通知,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滥发津贴补贴”、“酒桌办公”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为强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集团公司成立了四个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各单位党委要严密组织、认真排查,严格制度、抓好落实,强化督查、明确责任。要把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作为今后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关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明确要求、抓好整改,强化督查、搞好引导。要把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后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要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聚焦问题、认真开展整治,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建章立制、注重源头预防。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酒桌办公”问题的本质危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
关于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收入分配秩序、严肃收入分配纪律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国资分配〔2015〕70号)、《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收入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资分配〔2016〕11号)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皖北煤电人力〔2015〕74号)等有关规定,不得违规超提超发工资总额、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超标准支付薪酬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