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关于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的“26条”规定
各单位: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状态,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全面做好“人物同防”工作,保障集团公司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员工进入办公及生产区域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2.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日常防护,戴口罩,保持社交“一米线”、勤洗手、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禁止群体性聚会聚餐活动。
3.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如会议室、通勤车、电梯间 、超市、商场等)及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必须佩戴口罩。加强快递和信件管理,对接收的快递等进行集中消毒;取快递时要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避免物品传播风险。
4.职工及其家人坚持“非必要不出行”的原则,减少“非必要”的公务出差和出行,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凡出差(休假)离开本单位所在地人员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出差(休假)返回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查验其安康码,确认为“绿码”后方可上班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销假。
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原则上外来人员一律不予接待。确因工作紧急需要,需来单位进行业务洽谈、技术交流的外来人员,应提前报备,严格落实“扫码测温、行程查询”等防控措施,询问加强针疫苗接种情况。排查无异常后(健康码呈现“绿码”),通知接洽部门,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6.对外委队伍及劳务派遣人员实行“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外委队伍及劳务派遣人员要严格遵守所在地和企业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肃企业疫情防控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7.公司员工出差、休假(离开本单位所在地)等返岗上班及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时,必须扫“安康码”,显示“绿码”方可进入,呈现“黄码”应立即劝返,禁止进入,呈现“红码”应立即就地隔离(不得让其离开,并第一时间通知辖区所在地的“疾控中心”)派车将其转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隔离地点进行隔离。
8.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办公用品、公共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定期清洗、消毒,严禁公用干毛巾。
9.每日定时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车库等公共部位实施清洁、消毒。
11.餐厅及卫生间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12.提倡召开视频会议。原则上不召开或减少召开大型集中会议。
13.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工作人员佩戴口罩、手套做好服务工作。会议召开前,安排专人对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有体温高于 37.3℃或有咳嗽、乏力、腹泻、嗅觉改变等症状者一律禁止进入会场。
14.会前、会后要对会议室进行全面清洁与消毒。会议室使用前后应开启门窗保持通风,每次至少30分钟以上。
15.食堂管理。加强食材管理,规范采购渠道,杜绝“三无”及冷冻食品;餐厅每日定时通风、清洁消毒3次以上,通风时间每次30分钟以上;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食堂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具;鼓励自带餐具,原则上一人一桌,避免人员聚集;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分时段、分批次就餐。
16.浴池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可取消池浴,实行淋浴,做好员工分批次洗浴工作,每日定时通风4—6次,每次30分钟以上,每日消毒4次以上。
17.宿舍管理。公共区域要保持通风,消毒4次以上;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住宿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习惯,每日通风3—4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严禁串门、打牌等聚集行为,禁止无关外来人员进入宿舍。
18.车辆使用前、使用后都要全面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车辆使用时保持自然通风,出车过程中避免交谈,严禁在车内吸烟、使用明火。
19.乘车人员全程戴好口罩,体温高于37.3℃的严禁乘车。驾驶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7座以上车辆,驾驶员要随车携带电子测温仪,对乘车人员测量体温。
20.公务用车要在遵守车辆使用规定的基础上,尽量减少乘员人数,原则上乘车人员不超过核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21.进一步加快推进疫苗接种速度,全面动员,在前期新冠病毒疫苗全员接种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持续做好加强针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加强针要以在册符合条件的员工为基数,确保全员覆盖。各单位应及时精准掌握员工接种加强针数量,按时上报相关数据。
22.个人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乏力、倦怠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到当地设置的发热门诊或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严禁随意到药房购买退烧药或到没有发热门诊资质的小诊所就诊。
23.在前往医院的路上及就医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4.各单位应加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演练,从预警管控、组织核酸检测、疫情上报、应急转运、追踪调查、消毒处置、宣传维稳等方面明确各岗位职责、细化分工,全面检验对疫情防控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找准短板,及时完善。
25.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集团公司疫情防控系列举措,严肃纪律和责任追究。
26.集团公司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不力、管控落实不到位、信息上报不准确或弄虚作假的,以及违反其他疫情防控规定并造成后果的,依纪依规给予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