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开展建筑物、构筑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根据《安徽省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5月7日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集团公司安全办公会的要求,从即日起,开展建筑物、构筑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对所属产权以及临时租用、外租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全面事故隐患大排查。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进行摸底排查,针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检查建设手续现状、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情况,主体结构出现变形、位移、锈蚀、断裂等安全隐患情况;对于办公、商住房,检查建设手续现状、改变使用功能情况,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情况、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情况,特别是外墙保温粉刷层、檐口结构及粉刷层脱落,老旧房屋阳台结构层开裂等安全隐患情况。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改变房屋结构及使用功能开设的餐饮饭店、超市、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等房屋;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以及年久失修、疑似危房出现裂缝、下沉、倾斜、混凝土保护层脱落的房屋等。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开展建筑物、构筑物专项事故隐患大排查,做到责任到人、涉及区域全覆盖,对于排查整治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要细化工作举措。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内容、排查范围、排查标准。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建筑物、构筑物可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查,也可借助本单位在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人员广泛参与,排查人员要对排查结果签字确认;要强化隐患整改。各单位经排查初步判定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建筑名称、建设年代、房屋用途、结构类型、隐患类型、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等建立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台账,严格按照“五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于6月20日前将大排查情况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备案。
通知强调,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撤出人员进行整改;对于恶劣、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较大隐患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对于重大隐患要及时通过增补工程计划方式进行整改。对因排查、治理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人责任。
(吉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