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街煤电集团2021年一季度物资采购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及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有关事项
1、自履约通知书发布之日起,合同起止期间,不得变更单位名称;
2、送货时按照合同采购订单具体时间、数量送至指定地点;
3、在合同签订期间,若出现价格异常或品牌问题,终止中标资格,并按《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公司供应厂(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4、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供应公司材料采购管理部提交书面质疑函。
二、采购结果








供应公司
2021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