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供应公司与各供应商所签定代储代销协议的规定:至2017年7月31日,各供应商所代储在我公司的物资已超出代储期限,现通知各供应商将所代储未使用完的物资于10月31日前自行拉回,逾期不拉回者,其淘汰、损坏、丢失、偷盗的一切后果由贵公司承担,我公司将从10月1日开始按代储代销协议规定停止调拨和使用并按协议规定约定的比例收取管理费用。请各供应商到计划经营管理部领取清退代储物资明细表。
联系人:李 娟
联系电话:09316901552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公司根据供应公司与各供应商所签定代储代销协议的规定:至2017年7月31日,各供应商所代储在我公司的物资已超出代储期限,现通知各供应商将所代储未使用完的物资于10月31日前自行拉回,逾期不拉回者,其淘汰、损坏、丢失、偷盗的一切后果由贵公司承担,我公司将从10月1日开始按代储代销协议规定停止调拨和使用并按协议规定约定的比例收取管理费用。请各供应商到计划经营管理部领取清退代储物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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