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标志着注册制改革进入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次改革总结了科创板、创业板的注册制经验,充分吸收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是市场做好充分准备后的举措。
回顾注册制改革的推进历程,4年时间内,监管部门完善了与注册制配套的各项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相关制度中为全面注册制实施最重要的准备就是常态化退市机制的建立。早在资本市场建立三十周年座谈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表示,聚焦“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核心任务,全面注册制和常态化退市机制是本次资本市场改革的两大重要抓手,两大制度相呼应,形成与“入口多元”相匹配的“出口畅通”的设计,完善了“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资本市场生态。
2022年作为推行常态化退市的第二年,也是财务类退市指标过渡期后的首年,是退市新规的正式见效之年。本期睿信君将聚焦2022年退市公司情况,一探全面注册制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展如何?
一、退市新规出台历程
随着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的正式实施,注册制改革如火如荼,上市公司准入门槛有所降低,而退市方面证监会则不再对暂停上市情形和终止上市情形进行具体规定,改为由证券交易所对退市情形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各板块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沪深交易所的《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则,对退市指标、退市流程、风险警示情形及退市相关交易安排等进一步完善优化,该系列法规也被称为“退市新规”。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推进,常态化退市机制也将在A股市场逐渐形成。
二、四大退市指标修订情况
纵观本次退市制度改革,沪深交易所主要秉承了以下3方面的改革思路:一是完善财务类退市标准,力求出清壳公司。本次改革改变了以往单纯考核净利润的退市指标,特别强调财务类指标交叉适用,加速出清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企业。二是简化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加快退市节奏。三是强化风险警示,引导理性投资。新增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内控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两类其他风险警示(ST)情形,收紧违规担保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量化标准,扩大资金占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主体范围。
2020年12月,沪深交易所经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备受关注的退市新规正式出炉,对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大退市标准进行了全面完善。具体指标如下,同时睿信君在此提醒,如有触及以下标准,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2022年退市公司情况分析
经统计,2022年沪深两市共有43家退市公司(具体见本文后附的清单),其中强制退市42家。相较于2021年共有27家上市公司退市,17家强制退市,2022年退市公司整体数量增长近60%,强制退市公司数量增长近250%,除了ST平能被吸收合并主动终止上市,剩余42家公司均因触及退市指标被实施强制退市。
由具体退市情形分析,其中,退市新亿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ST艾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ST平能因公司被吸收合并,主动申请退市;剩余九成以上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在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的公司中,28家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17家触及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12家触及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可能同时触及多项指标,因此重复计算)。
退市公司整体数量创下了历史新高,大部分公司退市是因为财务指标触及退市指标,其主要原因是2022年作为退市新规落地的第二年,2021年触及财务类指标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开始交叉适用各项退市指标,任一指标不达标就会被强制退市。另外,近年来监管机构也在不断加强监管力度,给审计等中介机构施加了更多的压力,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更加细致和严格。总体来说,财务类指标因为具有明确客观的标准,人为操作的空间较小,是目前上市公司主要的退市原因。
退市新规实施两年来,常态化退市理念已成为共识,深化退市制度改革成为新一轮的“提质”重点。随着全面注册制的实行,证监会将适应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要求,加快监管转型,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与全面实施股票注册制相呼应,配套的退市制度也应继续完善,资本市场出口也将更加畅通。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退市机制会得到进一步完善,退市渠道也会更加多元,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财务和交易指标不达标、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不规范的公司都将被及时清退,改善资本市场生态。
四、持股股东救济方式
随着退市规则越来越完善,退市公司逐步增加,许多投资者可能会担心,购买股票的上市公司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自己的权益还能否得到保障呢?
退市并不意味着股票交易马上停止,当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首先会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而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一)退市整理期卖出
上市公司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股票会进入退市整理期,股票简称会被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和主动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在退市整理期间,投资者可卖出所持股份以规避退市风险,对自身权益进行救济。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此后,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流通。仍持有股份的投资者,可以到证券营业部开立三板市场的股东账户,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后,就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这部分股票的交易了。
结语
退市新规实施以来,资本市场的出口逐渐畅通,实现了对风险企业的加速出清。整体来看,退市新规实施后取得了较好成效,净化了资本市场环境,增强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随着退市制度的严格实施,以及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正式启动,我国资本市场形成了优胜劣汰、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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