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北交所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发现了实控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同日,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宣布辞职,公司就此事项举办了投资者说明会,并分别于2023年2月14日、2023年3月1日收到了来自监管的处罚。这是自北交所开市以来,第三家因资金占用被处罚的上市公司。
一、案例回顾
2023年2月10日,THXX发布《申港证券关于THXX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DFH通过公司借款给两名离职员工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日均占用金额为3,826.84万元,日最高资金占用额为4,162.0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29日,实际控制人DFH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并支付了占用资金对应的利息191.34万元。
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现资金占用问题并予以整改的公告》《关于发现资金占用问题并予以整改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和《董事长辞职公告》。公司在公告内致歉并披露公司内部整改方案为调整实际控制人DFH、财务总监ZHY的职位,并要求实际控制人DFH、财务总监ZHY向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023年2月12日,THXX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办关于发现资金占用问题并予以整改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上,就实控人控制权稳定性、公司经营是否正常等问题进行回答,称实控人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后,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实控人不会发生变更,且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正常有序,不会导致公司强制退市。
2023年2月14日,THXX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北京监管局对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3年3月1日,THXX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睿信君发现,这家上市公司曾是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并且在2020年就已经因为2019年存在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一直以来就是监管关注的重点之一,也是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下面睿信君将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希望能够深化大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理解,避免出现违规情形。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可能产生的影响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质系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在无交易实质的情况下,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为前述主体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其偿还债务;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其使用;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或者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行为。
上市公司存在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的,对相关方可能产生以下影响:
1、无法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相关规则,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申请解除限售需满足一定条件,除最基础的限售期已满,还需要保证申请解除限售的投资者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所以,当投资者存在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况,那么其所持有的股票也无法正常地到期解除限售,影响所持股票的上市流通与买卖。(北交所无相关规定)
科创板无明确规定,但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6号——业务操作事项:第十一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科创板上市公司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需说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需说明解决方案安排,包括公司与相关股东签订协议的有关条款,相关股东出售股票所得现金应优先用于偿还占用资金等条款内容。
2、不得转让股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除将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所得资金用以清偿占用资金外,在将占用资金全部归还前不得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科创板、北交所无相关规定)
案例1
XYZC于2022年12月27日披露公告称,因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年报中业务经营情况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仍有6.26亿元被占用资金尚未收回。2022年11月,原控股股东XLDJT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与WYL、BXYD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合计6.46亿元。原控股股东XLDJT、原实际控制人XQ承诺,XLDJT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收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款后,将优先用于偿还与上市公司的相关往来,直至相关往来清理完毕。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向上市公司出具了关注函,并要求说明截至目前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后续安排,XLDJT是否已将截至目前所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偿还上市公司。
3、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各板块的《股票上市规则》,当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的将会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科创板、北交所无相关规定)
案例2
2022年9月27日,STTA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显示STTA的控股股东TATJT通过间接划转款项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原占用资金总额为25,125.30万元,已偿还金额为2,270万元,尚未偿还的金额为22,855.30万元。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27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22年9月28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4、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根据各板块的《纪律处分实施标准》,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达到各板块规定标准时,交易所会对上市公司及相关监管对象予以公开谴责;除北交所对通报批评设定了明确标准外,其他板块即便未达到公开谴责的标准,交易所也会视情形对上市公司及相关监管对象予以通报批评。
案例3
2019年至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DDKJ通过第三方企业向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借款。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为129.09亿元。其中,2019年资金占用发生额1.00亿元,期末余额1.00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92%。自2020年起,DDKJ的资金占用行为系通过第三方企业采取每季度期初借款、期末偿还的方式实现。2020年资金占用发生额25.02亿元,期末余额1.25亿元,分别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65%和1.23%。2021年资金占用发生额82.02亿元,期末余额1.88亿元,分别占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6.20%和1.75%。2022年资金占用发生额21.04亿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00%,截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余额为0元。
公司控股股东在无交易实质的情况下,长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严重侵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及时公告,也未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迟至2022年4月28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情况的提示性公告》时,公司才披露前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截至2022年4月15日,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兼总裁、时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实际控制人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时任董事、时任独立董事、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予以通报批评。
案例4
QDHJ原控股股东SDJT下属子公司SDXNY建设完成并使用的办公楼和宿舍楼中,部分是由QDHJ支付资金进行初始建设。2015年4月,SDXNY向QDHJ出具《承诺函》,承诺向QDHJ支付上述办公楼、宿舍楼建设投入资金合计7,489.13万元,但至今未向QDHJ支付全额资金。上述行为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原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SDJT及其关联方SDXNY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结语
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应当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对于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公司,应及时完成整改,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上市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依法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睿信君在《北交所首例处罚,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终身禁入》内结合违规案例整理了常见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大家可以进一步学习。

1、2022年最值得关注的法规修订回顾
2、2022年董事会秘书处罚情况报告
点击上方,可以关注我们
声明:
欢迎转发和分享,如需转载、节选,请联系后台授权,并在文首/文末注明来源、作者。本文相关解读、数据、观点等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决策建议,请务必审慎对待。如文中内容有误或者存在第三方在先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后台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