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2026年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相关要求提醒如下:
1.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2.严禁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等“靠企吃企”、“靠工程吃工程”行为。
3.严禁在单位内部食堂、私人会所、高档小区、“农家乐”、“一桌餐”等场所违规吃喝,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4.严禁以聚会名义、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通过吃喝娱乐搞请托办事、利益勾兑、权钱交易。
5.严禁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走亲访友非公务活动。
6.严禁违规向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私借钱款、车辆、住房等。
7.严禁公款旅游或由私营企业主、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等。
8.严禁酒驾醉驾、饮酒上岗、酒后滋事等行为。
9.严禁违规以电子红包、快递礼包等形式变相收送礼品礼金。
10.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1.严格值班值守纪律,不得在互联网、社交平台发布、传输、讨论涉密或敏感信息。
1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在私人交往、聚会、通信(包括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中谈论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内容。
各纪检机构要坚持风腐同查同治,督促提醒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党规党纪,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对于顶风违纪行为要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安全过节、祥和过节。
提前祝大家新春快乐,马年大吉!
举报电话:0471-12388(自治区-1)
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驻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2026年2月12日
文章转自 | 内蒙古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
编辑发布 | 党群工作部
【END】
公众号
视频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