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随着定岗定编与薪酬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一航局相继发布了总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职业资格证书奖励办法》《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宣贯,引导、帮助员工深入理解制度内涵,“中交一航”微信公众号针对薪酬改革系列制度进行逐一解读。
本期,小编为您解读总部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制度解读
考勤是对员工出勤情况的书面记录,包括正常出勤、出差、会议、培训学习、外借、调遣、待岗及各类请休假,是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
总部员工须严格执行一航局考勤休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管理全面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审核、审批本部门员工请休假申请及考勤记录。
各部门考勤员负责收集、登记本部门员工请休假记录,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月度考勤,并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考勤与休假薪酬核算。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部门考勤员须严格依据规定做好考勤,对考勤记录不规范、记录错误甚至出现记录虚假考勤的,一航局将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员工请假执行审批制度。员工申请休婚假、产假、哺乳假、护理假、事假(5天以上)及带薪年假的,原则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未按要求履行请假(续假)手续或请假(续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请假须填写《一航局总部员工请假审批表》,并进行逐级审批。员工可通过“交建通-工作台-业务处理”申请在线流程,完成在线审批(该流程将推广至全一航局范围,各单位都可以使用哦!)
▶ 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医疗机构鉴定无法继续工作,并出据诊断证明的,可以申请休病假。休病假时限以诊断证明时间为准,遇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 事假
员工因个人原因必须由本人在正常工作时间处理的可申请事假,并写明请假事由,必要时须另附书面请假报告。
员工一年内累计休事假天数不得超过24天,特殊情况需报一航局领导审议;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需要延迟到岗或提前离岗的,按照事假处理;员工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迟到、早退的,按旷工处理。
▶ 婚假
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婚假不包括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
▶ 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死亡,给予3天丧假,丧假不包括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
▶ 产假与哺乳假
女员工生育可申请休产假,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可增加30天,遇有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可增加相应天数。生育前可根据实际,申请产前假、保胎假等。
▶ 护理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员工可给予7天护理假,护理假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 工伤假
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其休假和相关待遇遵照《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 带薪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病假期间工资
员工连续病假或一年内累计病假在180天(含)以内的,按照本人岗位工资标准发放病假工资。
员工连续病假或一年内累计病假在180天(不含)以上的,按照本人岗位工资的80%标准发放病假工资。
按上述比例计算的工资收入低于天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病假期间停发辅助工资和绩效奖金,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发生社会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员工患病或无法按时复工的,期间薪酬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 事假期间工资
员工请事假期间,按照请假天数扣发岗位工资、辅助工资和绩效奖金。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 产假期间工资
女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航局按规定计算的产假期间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的,补发差额部分。
▶ 员工休婚假、丧假、护理假及带薪年休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变。
员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逾期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或有虚假隐瞒、篡改考勤记录等情况,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一个月内旷工3天以下的,按日扣发岗位工资及辅助工资,当年绩效奖金不予发放;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的,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停发一切待遇,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常见问题
我和爱人分居两地,婚假可以延长吗?
可以。考虑到此类实际情况,一航局总部规定结婚时男女双方在异地工作的,可据实给予路程假。
爱人生孩子,我可以休假吗?
可以。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员工可给予7天护理假(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且护理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变。
年假必须于当年一次性休完吗?如果当年实在无法休假,明年还“有效”吗?
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在当年内休完的,可延长至次年3月底前全部休完。
探亲假是取消了吗?
是的。国家现行的探亲假制度制定于1981年,当时公共交通不发达,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两地分居现象是属于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因此制定了探亲假,且规定休假的前提条件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等。随着双休日制度、带薪年休假制度等相继出台,且公共交通日益发展,此次办法修订时予以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
为体现一航局人性化关怀
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益
“暖心”的小细节还有一些
……
丧假规定了亲属在外地的,可据实给予路程假,并且在法定申请休丧假范围之外,额外增加“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
产假各项规定更加全面细致。例如:进一步明确妊娠期内,怀孕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产前检查均计入劳动时间;妊娠七个月以上给予每天休息1小时;需要保胎休息或在妊娠七个月以上无法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后可按病假处理。同时,针对生育期间出现难产、多胞胎及生育后的哺乳期间等均进行明确规定。
关于带薪年假,取消“累计工作满1年”限制,所有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来源:中交一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