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及市、区两级国资委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参股股权管理水平,防范化解经营风险,2025年12月10日,嘉华集团副总经理石远主持召开参股企业管理专项培训会,面向集团各部门及各二级企业系统传达并学习了相关内容。
强化制度刚性 明确管理红线
本次培训结合集团主责主业,重点围绕“依法合规、突出主业、强化管控、合作共赢”四项原则,深入剖析参股投资全流程管控要点。针对集团在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等领域存在的参股项目,培训阐述了负面清单禁止开展的业务、选择特定关系合作方、“名股实债”方式变相融资、为合作方垫资或过早出资、超股比担保、经营资质等违规授权、违规兼职取酬等需在参股投资事宜中着重禁止发生的情况,进一步明确集团参股投资业务开展的红线。
突出主业导向,分类精准施策
培训紧密结合集团“一一二”发展战略,强调参股投资必须聚焦集团发展的核心主业。对符合战略方向的参股企业,要求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优化治理结构,确保项目稳健运营;对供应链培育类业务参股项目,应加强风险识别,设定动态评估机制;对非主业、无协同效应的存量参股股权,纳入重点清理名单。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长期亏损的参股企业,坚决推动股权转让、清算退出等处置措施。
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长效机制
石远同志要求:集团上下要进一步系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要求,并做好系统排查整改工作。一是要立即启动参股股权“大清查”,全面摸底并建立台账;二是制定《参股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集团后续工作制度指引;三是强化派出人员管理,对履职不力的及时召回调整;四是建立参股投资“后评价”机制,对5年以上未分红、长期亏损、非持续经管的低效无效参股股权的项目推动退出。石远同志强调,各级企业要摒弃“重投资轻管理”的思想,坚决杜绝“只投不管”现象,切实当好国有资产“守门人”。
嘉华集团将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加快进行参股企业系统制度制定推动参股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管控”根本性转变,为集团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