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7号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及维护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起对法定检验范围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抽查工作按《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执行,海关总署2025年第150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抽查检验商品范围
进口商品
婴童用品、食品接触产品、日用饰品、成人鞋靴、电子产品、低压电器等。
出口商品
婴童用品、低压电器等。
海关总署
2026年5月8日
来源: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