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碳关税)正式结束过渡期进入实质性征收阶段,成为全球首个系统性碳边境调节工具。该机制以"碳成本公平"原则为核心,旨在防止碳泄漏并推进全球气候治理,但实质已成为欧盟构建绿色贸易壁垒、重塑全球碳密集型产业贸易格局的关键工具。作为欧盟主要贸易伙伴及全球碳密集型产品主要出口国,中国企业面临严峻合规挑战。
一、CBAM的核心监管框架与实施现状
监管范围与实施路径
CBAM采用分阶段策略,当前覆盖水泥、电力、化肥、氢能、钢铁和铝六类高碳强度商品。除电力和氢能外,当欧盟进口商年累计进口量超过50吨即触发合规义务,该聚合规则将责任延伸至全供应链。2028年起,约180种钢铁铝下游产品(含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将纳入管制,监管范围从原材料扩展至工业全价值链。
核心机制设计
CBAM基于"碳成本等同"原则,包含三大关键环节:
(一)排放核算:采用"隐含排放"模型追踪全生产链排放,提供实际值申报(需欧盟认证第三方核查)或默认值申报(基于行业落后基准)两种方式。默认值较中国产品实际排放高30%-50%,且2026-2028年阶梯上调10%-30%,形成强烈经济激励。
(二)清缴机制:进口商须按季度(2026年)或周度(2027年起)购买CBAM证书(每证对应1吨CO₂),每年9月30日前完成上年度清缴,记录需保存五年。
(三)配套改革:欧盟境内企业免费碳配额将2026-2034年线性退坡,同时允许进口产品抵扣原产国已付碳成本。
二、中国企业的风险规避与合规策略
数据管理与申报优化
优先采用实际值申报以避免默认值高成本,需建立全链条碳数据收集体系,配合进口商及时提供经认证的排放报告。设置专职合规人员跟踪申报进度,严防迟报导致的罚款、清关延误风险。
供应链深度协同
建立供应商碳合规准入机制,通过合同明确数据共享与核查责任。部署数字化追溯系统,实现从原材料至成品的排放追踪。对上游节点实施定期碳审计,防范数据造假引发的清关中断。
成本控制与能效提升
系统记录原产国已付碳成本以最大化抵扣额度,加速采购绿电降低间接排放。推动能效提升与工艺改造,将碳管理嵌入产品全生命周期设计。通过低碳认证建立品牌溢价,转化合规成本为市场优势。
合规能力建设
引进碳核算师等专业人才,强化内部培训覆盖核算方法与监管要求。加强与行业协会合作获取实践指导,建立适应动态监管环境的人才支撑体系。
卢柯冰,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
钱振球,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