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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壁垒!全国首个城市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打破壁垒!全国首个城市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薪行家企业服务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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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江苏省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江苏省将率先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2022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



 打破壁垒!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


“在企业上班的人都有医保,我没有固定单位也没法参保,万一生个病很麻烦。”其实不仅钟点工,很多快递、外卖、网约车等新经济业态的灵活就业人员都游离于社会保障之外。


为推进这些人群参保,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行,持续推动医保便民、利民、惠民。


江苏省医保局副局长相伯伟介绍,《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以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核心,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五项政策,即打破参保壁垒促进参保、降低缴费负担吸引参保、顺畅转换渠道鼓励居民转保、压实用人单位责任依法参保、优化参保缴费服务便捷参保。

政策明确了参保范围,新增“新业态从业人员、法定劳动年龄段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及“非本设区市户籍,但持有本设区市居住证的居民以及在设区市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纳入参保范围;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参加职工医保,不再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捆绑,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同时降低缴费负担,明确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统一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执行。缴费比例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包含生育保险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更有保障!
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享受政策







此次政策对各设区市的现行政策进行了规范统一。特别是,对首次在统筹地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由不超过6个月降低到不超过3个月,大大缩短了灵活就业人员从参保缴费到待遇享受的时间







其次对特殊情况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如,由参加用人单位缴费的职工医保(包括失业期间由失业保险金缴纳医保费)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或者在不同统筹地区转移接续3个月内,可由参保人员个人在按统筹地区规定补足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视作连续参保,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对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第二个自然月起暂时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原则上,在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的,恢复正常缴费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灵活就业人员超过3个月未缴纳职工医保费,以后重新缴费的,可再次设立不超过3个月的等待期。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缴费年限达到统筹地区规定年限的,不再缴费,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未达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或由灵活就业人员按各设区市规定一次性趸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对非江苏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江苏省的缴费年限需达到上述要求。







另外,江苏还通过补差或折算的办法,鼓励引导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转换参加职工医保,享受更高水平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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