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税费负担偏重,成为影响多渠道就业的重要因素。
近日两会期间,民盟中央提交的一份建议“降低个人劳务报酬税率,劳务报酬与工资同等纳税”的提案,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共鸣。
提案指出,部分税费政策对扩大就业存在负向激励,如工资支出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雇员越多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越高。

现行税制下,个人取得劳务报酬不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自由职业者的劳务报酬属于劳动性收入,而不是经营性收入,建议和工资薪金所得一视同仁,免除其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流转税纳税义务。
今年疫情期间,多渠道就业、共享用工成为了诸多企业和员工互助自救的重要抓手。「劳务报酬税费负担偏重」确实对扩大就业存在负向激励的情况下,对劳务报酬税率及时调整的诉求,也确有讨论价值。
5月24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蔡仲光如提议:
◆推动进一步完善零工经济的网络化市场监管和法律保障,鼓励毕业大学生充分利用互联网,积极投身于零工平台的创新研发和现代化管理;
◆鼓励自由职业者在“零工经济”平台施展技能、特长等,扩大就业途径;
◆鼓励企业将非核心业务和服务通过零工平台外包,为用户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服务。
其实早在疫情之前,零工经济就已作为互联网时代人力资源的新型分配形式,正在不断改变传统的单一雇佣形式。失业群体正通过更大的灵活性来实现再就业,灵活用工平台正在解决疫情造成的“摩擦性失业”。

据饿了么发布的《2020饿了么蓝骑士调研报告》显示,超过一半的骑手拥有“多重身份”:26%的骑手同时是小微创业者,4%为兼职自媒体博主,骑手们还有可能是司机、白领等。此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加入到饿了么骑手这个行业中,骑手学历呈现逐渐走高的趋势。
从知识技能分享型的“斜杠青年”,到各家O2O平台上的外卖快递小哥们,这些群体都是零工经济在新雇佣模式下的体现。随着就业形式日趋多元,劳务报酬收入确实可以成为很多人的主要乃至唯一收入来源。
2020年某机构的研究报告显示,到2036年中国可能有多达4亿人属于零工经济的自由职业者。

但是,与全球零工经济大潮不适应的,是当前依然基于传统劳动收入模式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
大量自由职业者在互联网平台上从业并获得劳务所得,但过高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预扣率及其中的多重隐形税费负担,增加了他们的劳务成本,限制了他们的发展。
正如民盟中央提案所指出的,现行税制下,个人取得劳务报酬要缴纳的税种名目偏多,很多灵活就业者承受的税负比上班族都要重。如何进一步拆分税负,增强减税降负的获得感,甚至通过减税降费进而实现稳就业,成为两会重要的探讨话题。
当前零工经济已成为拓宽就业渠道、增长就业机会的重要经济模式,配套的税收政策也宜因时而变。因此,将自由职业者的劳务报酬视作劳动性收入而非经营性收入,和工资薪金所得一视同仁,免除流转税纳税义务,并进一步降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的预扣税率等,值得考虑与评估。
或者,类比某些省份的税务局试点模式,将自由职业者的劳动收入视作经营所得,参考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政策和委托代征的法律依据,给予自由职业者收入个税核定税率征收,从而真正减轻用工方和自由职业者的负担,促进零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薪行家认为,在稳就业和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给零工经济减负,给斜杠青年们更多选择余地,也是给就业民生留出更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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