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之首保就业,那么怎么保就业?怎么稳就业?怎么促就业?无疑是当下两会最火热的话题。

在各路智囊委员纷纷提出建议后,我们可以肯定,比较集中的建议在本次两会上一定会得到高层和民间的重视,一些就业机制的创新落地也可能在未来不久即初现端倪。
其中有一个概念被许多委员加以推荐和讨论,这个概念叫做“新就业形态”。
▼从生产力角度上说,新就业形态是指第四次工业革命带来的工作模式的智能化、数字化和信息化。
▼从生产关系角度来说,新就业形态是互联网+模式下的去雇主化、平台化的就业形式。

第一个例子是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提出的关于支持实体零售行业发展的建议,其针对新就业形态的表述主要体现在灵活用工工时这一方向。
王填提出要进一步明确灵活用工政策,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用工时间,这样既可以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也可以很好的保障劳动者权益。之后王填提出了两条具体建议,分别是赋予零售连锁企业与职工更多的协商空间和自愿选择空间,以及允许零售业企业在各方同意下为员工申请不定时工时。

第二个例子是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提出的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稳定就业的建议,其针对新就业形态的表述主要体现在削减企业人力成本,组建灵活用工平台这一方向。
姚劲波提出了两个重要建议,其一是要削减中小企业高企的人力成本,比如社保缴纳等成本。其二是建议政府以提供定向补贴等方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搭建灵活用工和共享用工平台,促进企业人力供需信息的精准调节。

小编想着重解释一下胡卫委员关于“一人公司”的建议。
“一人公司”的普及需要几个成熟条件:
▼基础通讯和互联网是个人公司远程办公的基础;
▼自由职业,共享经济的社会业态是个人经营获得市场空间的必备环境;
▼企业人员组织的小规模化趋势是成立个人公司的潜在市场需求。
目前来看这三点条件我国都已经具备了,而且国外已经有了成功的先行范例。既然我们说要全心全力保就业,促就业,那么相关制度就应该顺应形势,开启方便之门。

新就业形态是当前国家进步的现实需求。人力资源的平台化,也一定是实现国家保就业目标的重要方式。
就拿近几个月来说,大家一定可以看到这样的新闻,比如全国的外卖送餐员,快递小哥数量大涨几十万,全国一些城市允许个人摊位经营,摊位数量一时大涨等消息。
“ 这说明什么问题呢?
就拿第一个例子来说,平台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是具备弹性和容量的,尤其能快速满足剧烈变化的人力市场环境。
比如平时大家可能做自己的工作,但失业来了,你能在平台上快速获得一份工作,维持生活收入。降薪来了,你能在平台上快速获得一份零工,填补家用。如果没有外卖平台,没有滴滴打车,这几十万的就业人口失业,很多人还上有老下有小,一时间该往何处去呢?

后一个例子则说明,我们必须在政策上给个人创业提供良好环境。个人经营有市场需求,我们就应该在政策上给这些人一些方便进出的机会。
比如说简化手续,集中设立经营地点都是可以考虑的方向。相比摊位式创业需要政府更多线下管理而言,基于互联网的个人技能型创业很多时候完全可以居家办公,并不妨碍邻里生活秩序。那么对于这部分需求,是否可以推动制度上的创新和突破,为“个人创业”,“一人公司”提供注册和税务等方面的便利呢?这其中大有可取之处,若想激活全国就业环境,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进步可谓是首当其冲。

科技进步推动时代进步,时代进步推动产业生态进步。产业生态进步,最终推动的是生产关系的进步。生产关系进步关乎你我个人的日常生活,关乎企业的组织和未来,你与我皆不可不察。2020年的两会之后,我们将有幸见证新就业时代的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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