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份,国家宏观政策关注重点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其中,《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二航院环评业务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在“环境治理”与“城市发展”领域为二航院提供了更多项目机会。下面对此文件进行重点解读。
文件解读
《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1、文件解读
2018年9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坚持稳中求进,以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优化环境公共服务为重点,以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为抓手,以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为保障,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重要的指导意见要求如下:
(1)提出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引领、分类施策和落地见效基本原则,通过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对促进产业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的正向拉动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管理的效能大幅提升,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切实提高“放管服”改革措施成效。
(2)加快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环评管理方式,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激发发展活力与动力。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持续精简审批环节。加强制度联动,排污许可证载入环评要求,作为企业守法准则和监督执法依据。完善环评技术导则体系,更加聚焦环境影响事项。落实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优化公众参与程序和形式。优化审批管理,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审批时限原则上压缩至法定的一半。
(3)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严格依法监管,禁止“一刀切”,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列入整改方案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提标改造、产业调整等重大项目整改到位、落地见效,压实责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4)优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和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环保智库等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服务社会化,加强社会监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态环境数据真实准确。
(5)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加快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加强行业规范引导,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增长点。推进重大治理工程建设,有效带动环保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将工程实施进展、运维效率、服务效果等纳入考评。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对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与机制创新的地区予以支持。分类制定出台《生态环境项目技术标评标指南》,指导招投标机构完善评标流程和方法,加大生态环境技术和生态环境效果评价分值权重,有效防止恶性低价中标。
(6)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创新绿色金融政策,落实价格财税政策,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引导开发性金融资金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鼓励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动开展排污权、收费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及特许经营协议项下收益质押担保融资。加快落实国家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以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主要影响
《指导意见》提出以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为重点,健全并严格落实主要行业环评审批原则、准入条件和重大变动清单,减少环评管理中的自由裁量权,加强制度联动,排污许可证载入环评要求,环评涉及的5项行政许可,目前已取消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验收许可3项。下放火电、油气田开发、钢铁、有色、船舶等57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将13类项目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为编制报告表或填报登记表,对环境影响很小、依法只需填报登记表类项目,由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对合法合规、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民生、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布局等项目,审批时间较法定审批时限压缩近50%。这对公司的环评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应有针对性的了解地区及行业的环评负面清单,重新理清新形势下的环评报告申报审批流程,提高环评报告的编写质量和效率。
李干杰部长在《指导意见》视频会议上讲话时指出: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环保竣工验收”等2项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待相关法律修改后实施。这释放了将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的信号,预期将在最近两年全面实施,取消环评机构资质是“放管服”改革的大势所趋,届时行业资质壁垒将会打破,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对环评机构的综合能力要求更高。公司应提前谋划布局,做好应对措施。一是可利用目前在环评业务上的经验优势和综合实力,扩展不同类型的项目环评、规划环评,积极开拓排污许可咨询业务;二是加快业务转型步伐,拓展环保项目咨询设计及总承包业务。
《指导意见》强调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增强技术服务能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推进重大治理工程建设,有效带动环保产业发展。健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考评体系,将工程实施进展、运维效率、服务效果等纳入考评,积极落实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预见,未来环保产业将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而环境工程的考核体系将更加严格和科学,对业内企业的生态环保技术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公司可以此为契机,根据实际项目需要,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的技术研发力度,为公司生态环保业务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在不同领域打造标杆示范项目。公司在开拓生态环保项目时,可结合自身资质及人员优势,为业主提供包含环境治理、城市规划、区域发展的全方位方案,将“环境治理”与“城市发展”相结合,打造公司“环境+”品牌。(二航院区域综合开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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