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是我们缅怀先烈、祭奠先人的传统节日,为严明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实业集团纪委温馨提示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好清明时节的“清廉人”、“文明人”,让清明节更“清明”。
严明纪律守底线
1.严禁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祀用品;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其他金融产品等;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扫墓、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3.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文明祭奠、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4.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严禁违规购买、饮用高档酒水。

6.严禁酒驾醉驾、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打架滋事及其它违法行为。

7.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通。

1.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崇尚科学,摒弃封建陋习的祭奠方式,用健康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
2.倡导环境保护新风。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应自觉做到不在墓区、街头、路边、广场、林地、草坪、耕地和居民区等场所焚香化烛、烧纸放炮,自觉保护环境,共同营造绿色低碳氛围。

强化监督促廉洁
提醒就是关怀,严管就是厚爱。清明节期间,望广大党员干部相互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立即向实业集团纪委报告。
来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2号陕煤实业集团纪委(邮编7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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