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敲警钟,廉洁记心中
小长假来临
可以放松的是身心
不能放松的是纪律
这份五一廉洁过节提醒
请查收

2026年“五一”劳动节将至,实业集团纪委向全体党员干部及家属致以诚挚的问候!在此温馨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营造清廉节日氛围。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禁止收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以及通过快递、网购等方式“隔空送礼”。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宴请: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也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安排的宴请。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旅游安排:禁止用公款组织或参与旅游,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健身等活动。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得违规使用公车,也不得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严格控制规模和范围,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等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并借机收受财物。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6.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严禁酒驾醉驾: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并远离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高压线”。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警示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