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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税出台40条举措优化税收软环境

长春国税出台40条举措优化税收软环境 华准工研院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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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闻发布会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的工作部署,在工作中创新树立了“软环境就是‘软实力+
新闻发布会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的工作部署,在工作中创新树立了“软环境就是‘软实力+硬支撑’”的新思维,一手抓观念更新,一手抓措施跟进。继去年出台“互联网+”“十惠”纳税人措施后,于近期又推出了加强税收软环境建设的40条硬举措,通过构建“五位一体”的多元办税新格局,增强纳税人的主人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那么,这40条新举措,重点内容有哪些呢?今天,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和市国税局组织召开了“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税收软环境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下面,政事君就将详细情况介绍给大家。


第一新闻发言人: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孟军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必须加强软环境建设,这既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明确提出“简政放权要彻底,政务服务要阳光、降本减负要实效、政商关系要亲清”,为全市软环境建设指明了方向。

国税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打造经济发展软环境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为坚决而迅速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的工作部署,助推长春软环境建设“加速跑”,市国税局牢固树立“软环境就是‘软实力+硬支撑’”的新思维,一手抓观念更新,一手抓措施跟进,继去年出台“互联网+”“十惠”纳税人措施后,于近期又出台了加强税收软环境建设的40条硬举措,从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纳税服务质效、发挥纳税信用激励作用、强化监督绩效考评等五个方面不断改善和发展税收软环境,全面提升软实力、打造硬支撑,为长春“打先锋、站排头”贡献力量。

一方面,切实打牢思想基础,全面提升软实力。软实力最核心的就是让广大国税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长春市国税局持续深化“岗位就是责任,党员就是旗帜”价值理念,从四个维度强化干部所肩负的“四个责任”,打牢税收软环境建设的思想基础,即:作为税务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是我们的责任;作为吉林人,为振兴东北做贡献是我们的责任;作为长春人,坚持“打先锋、站排头”是我们的责任;作为共产党员,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每个岗位上树立一面面鲜红的旗帜是我们的责任。通过价值观的引领,使“人人都是国税形象、人人都是税收软环境”的理念在长春国税系统深入人心,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税收软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另一方面,多措并举落地40条,努力筑牢硬支撑。我们制定下发了《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软环境建设服务经济发展40条》,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打好放管结合“组合拳”、唱好优化服务“重头戏”,着力为纳税人打造好“三个环境”,即公平公正有活力的法治环境、应享尽享得实惠的政策环境、方便快捷更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一,打造公平公正有活力的法治环境,让纳税人更有主人感。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维护诚信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比如,针对过去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统一的情况,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现国、地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实施“首违不罚”,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又比如,针对税务检查重复过多的情况,实行入户许可制度,除了举报案件或有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的,稽查部门对同一纳税人原则上三年之内只进行一次稽查。

第二,打造应享尽享得实惠的政策环境,让纳税人更有获得感。积极采取措施让纳税人“百分之百”地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用税收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让纳税人更有获得感。比如,简化小微企业减免税手续。对月销售额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系统直接免税。小微企业季度预缴时可自主享受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确保所有小微企业受惠面100%;又比如,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实行备案管理,取消所得税优惠事项审批;又比如,缩短出口退税办结时限,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口退税企业,分别缩短到5、10、15、2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税手续。

第三,打造方便快捷更高效的服务环境,让纳税人更有满足感。在纳税服务质效上全方位发力,提供更诚心、暖心和舒心的服务。随着今年4月1日“吉税通”手机APP在长春正式上线,长春国税系统已实现了实体办税、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流动办税和掌上办税“五位一体”多元办税服务新格局,这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每一台流动办税车就是一个流动的服务厅,可以实现预约、上门办税,曾得到张高丽副总理的充分肯定。扩大自助办税,我们一方面在各县(市)、区局扩大自助办税区域,另一方面将在市区纳税人集中地段建设规模功能齐全、全国一流的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中心,该中心将涵盖各类发票领用、专用发票认证、发票代开、智能导税、全市自助办税监控等十大功能,预计7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扩展网上办税,依托“互联网+税务”,打造服务升级版,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使办税更高效。其中,去年上线的服务“走出去企业”“国税专+”手机APP,已被省局在全省推广。近日推出的“吉税通”手机APP,实现了“随处”、“随时”、“随需”办税,开启了全市国税系统如影随形“掌上办税”的新时代。在实体办税方面,加强国地税合作,扩大国地税一厅通办事项,做到了“一人、一窗、双系统”,真正做到了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口、办两家事。

为了确保40条措施落到实处,我们还制定了专门的考评办法,把考评结果与单位评先选优,与主要负责人的调整、班子考核及干部任用直接挂钩,对在软环境建设中工作不力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任重道远须策马,风正潮平好扬帆。全市国税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坚守责任担当不动摇,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态度和作风,全力打造一流的税收软环境,为推动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天邀请到的新闻媒体有: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新社、中国日报等中央驻长新闻单位,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新文化报等省直媒体,长春日报、长春广播电视台、长春晚报、长春交通之声广播、长春广播网、长春信息港等市直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


记者提问环节



中国吉林网记者:

请问加强税收软环境建设将为纳税人带来哪些新的办税体验?


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 黄有国

纳税人的办税体验是检验纳税服务质效的重要标准。在《税收软环境建设40条》中,我们制定了19条提升服务质效方面的措施,比如,纳税人可以通过“吉税通”手机APP实现随时、随地、随需办税;也可以通过吉税通手机APP实现预约办税,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推行实名办税,实现 “一次身份确认、终身零障碍办税”的个性化优质服务。扩大国地税联合办税,实现进一家门,到一个窗,办两家事。建设全省首家、全国一流的长春国地税联合多功能自助办税中心,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服务。深入开展流动办税,全市21台流动办税服务车为商贸集中区纳税人、偏远乡镇纳税人等提供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拓宽守信纳税人融资渠道,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免填单服务的业务种类,将31种免填单业务扩大至41种;将全省通办业务范围由4类15项177个业务扩大至6类17项187个业务,打破区域界线,纳税人可在长春市范围内就近办税,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这些措施将使春城纳税人办税更顺心、更舒心、更省心。



新华网记者:

市国税局实行了哪些措施以规范自身税收执法行为?


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立光

多年来,长春市国税局秉承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理念,税收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对原有的94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除保留7项外,其他全部依法取消。    

二是依法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我们对原有的40个税收规范性文件除保留27件外,其他全部依法废止。

三是强化税收软环境建设。我们推出了8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措施。主要包括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税收执法的相关信息、统一国地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处罚实行“首违不罚”、税务稽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入户执法 “许可制”以及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等。同时,我们还创新性地提出了“涉税争议主动救济”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委派公职律师为各类特殊纳税争议解疑释惑,真正做到了服务于纳税人,真正实现了税收执法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无线长春记者:

请问,我市国税部门在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推出了哪些利好政策?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 杨光

从税收角度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主要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扩大中小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和幅度。在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多措并举降成本,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目前我们还在等待具体政策出台之中;二是简化中小企业的减免税手续。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按季纳税9万元)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系统直接免税;小微企业季度预缴时可自主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即视同备案。三是拓宽守信纳税人融资渠道。积极主动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方便守信纳税人办理贷款,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交通之声记者: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往返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我市税务部门现出台了哪些便利政策?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 陈国强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软环境建设服务经济发展40条》第二十七条,发票代开再减负。对于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需要往返税务机关代开,有效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 


中国新闻社记者:

自去年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近一年来,我市国税局在落实和完善营改增各项政策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孟军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近一年时间里,在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下,营改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了税制转换的平稳过渡。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效应,总体上来说,就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2016年长春市国税、地税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增幅为3%,远低于GDP7.5%的增幅。尽管这其中有多种因素,但减税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营改增”全面推开后,5-12月份,我市“营改增”四大行业实现增值税收入49.5亿元,比去年同期四大行业营业税收入减少27.4亿元,这说明四大行业的减税效应是非常明显的。也正由于税负降低,四大行业新登记纳税人快速增长,到去年年底增加了11613户。同时,还有一个减税效应,由于接受了四大行业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和购入固定资产而增加了抵扣税额,从而降低了原增值税行业和先期试点行业的增值税税负。而且,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消除了重复征税因素,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互促共进。总之,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不仅直接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而且助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经济稳增长和市场增活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个性化辅导、按户包保辅导等工作,确保营改增纳税人辅导面达到100%,确保四大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推进“营改增”税收政策全面落实,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助力长春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出国税部门的贡献。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

税收软环境建设服务经济发展40条

长国税发〔2017〕23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税收服务理念,全面提升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积聚发展能量,助推长春新一轮振兴发展。现就加强全市税收软环境建设制定如下意见:

一、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一)持续释放营改增红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个性化辅导、按户包保辅导,辅导面达到100%,确保实现减税降负,推进“营改增”税收政策全面落实。

(二)简化小微企业减免税手续。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按季纳税9万元)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系统直接免税。小微企业季度预缴时可自主享受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即视同备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

(三)确保所得税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人才激励、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等专项税收政策的落实,确保政策受惠面达到100%。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实行备案管理。取消所得税优惠事项审批,由企业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五)落实国家鼓励安置人员税收优惠政策。对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等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享受随军家属就业等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即时办结。

(六)缩短出口退税办结时限。对管理类别为一、二、三、四类出口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退税申报,自受理之日起,分别缩短到5、10、15、2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税手续。

(七)拓宽税收政策宣传途径。国家出台各类税收政策的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进行宣传,确保纳税人尽早知晓税收政策。

二、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八)行政执法公示制。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九)税务行政处罚规范化。统一国地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税收违法行为,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

(十)实施“首违不罚”。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十一)入户执法“许可制”。建立税源风险管理导向,基层税务部门实施税源管理、风险应对、纳税评估等要先审批后入户,原则上无重大风险不入户,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统一部署的入户执法任务除外。

(十二)税务稽查“三年一次”。原则上省、市、县三级稽查部门对同一纳税人三年之内只进行一次稽查,税务总局交(督)办案件、举报案件或查办其他案件发现有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的除外。

(十三)选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应用稽查选案系统,随机确定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及时公布稽查情况,减少稽查执法过程的人为干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稽查执法的公平公正。

(十四)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积极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专岗、专人、专线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纳税人涉税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方面的诉求,实现快捷处理。

(十五)涉税争议主动救济。健全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公职律师制度,配齐人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长,有针对性地委派公职律师对各类特殊纳税争议解疑释惑,真正服务于纳税人。

三、提高纳税服务质效

(十六)开通重点税源“直通车”。搭建快速顺畅的税企沟通平台,市、县(市、区)国税部门主要负责人与重点税源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建立直线联系,进行无障碍沟通,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十七)税收风险及时提醒。利用互联网申报系统、手机短信系统、掌上办税平台,将国税部门掌握的纳税人涉税风险信息在调查核查前推送给纳税人,让纳税人提前预知、自行纠正,避免不必要的税收处罚。

(十八)出口退税电子化。按照“严控风险、企业自愿”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实行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更加方便快捷办理退税,提高出口退税效率。

(十九)免填单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增加免填单服务的业务种类,将31种免填单业务扩大至41种,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二十)扩大全省通办业务范围。将发票管理和证明管理两类10项涉税业务纳入全省通办范围,由4类15项177个业务扩大至6类17项187个业务,打破区域界线,纳税人就地就近办税。

(二十一)扩大自助办税业务范围。将发票代开业务纳入自助办理范围。建设全省首家、全国一流的400平米成规模、智能化、多功能自助办税服务厅,7月份开始运行,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服务。

(二十二)拓宽国地税联合办税领域。通过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大厅、互设窗口、互设自助设备等方式,实现纳税人同一涉税事项到国税办税“最多跑一次”。扩大联合办税窗口数量,逐步实现“一窗一人一机”,一个窗口国地税业务通办,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

(二十三)加大支持“走出去”企业服务力度。打造长春“国税专+”手机APP升级版,整合国地税资源,建立多税种联动、多部门协作的税收服务机制,成立“国地税联合‘走出去’专家”服务团队,开辟国地税联合“绿色通道”,搭建快速响应企业需求的移动服务平台。

(二十四)网上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开通“外出经营网上管理”业务,纳税人登录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即可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二十五)发票领用“足不出户”。纳税人登录省局门户网站,提出领用需求,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由邮政部门送票上门。

(二十六)办税服务可预约。纳税人可以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吉税通、长春税务手机APP等多渠道预约办税,减少办税等候时间。办理发票代开业务,资料可通过网上报送、审核、反馈,可直接到办税服务厅或自助办税终端领取发票。

(二十七)发票代开再减负。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需要往返税务机关代开,有效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 

(二十八)服务需求响应智能化。应用省局“纳税服务需求管理系统”,建立交流平台,提供智能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平台咨询业务、解答涉税问题、相互交流办税经验。

(二十九)实名办税终身受益。采集、核实和确认企业相关人员信息,实现 “一次身份确认、终身零障碍办税”的个性化优质服务,有效提高办税服务质效。3月1日开始对全市纳税人信息进行采集,6月1日全面实行实名制办税。

(三十)实现纳税人“掌上办税”。加快开发手机APP掌上办税厅,4月1 日上线,为纳税人提供12大项、242小项涉税服务,并逐步拓展功能。

(三十一)主动服务引资项目。主动与天津对口支援等外来投资项目对接,提前介入、提前服务,促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三十二)定期发布大企业风险管理指引。分析大企业涉税风险,形成风险管理指引,及时推送企业,税企互动反馈,推进大企业完善税务内控,降低大企业涉税风险。

(三十三)开发办税服务厅智能管理系统。及时发布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情况,引导分流纳税人,提升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水平,提高纳税服务效率。

(三十四)流动办税上门服务。充分发挥全市国税系统21台流动办税服务车流动办税的作用,全力为商贸集中区纳税人、偏远乡镇纳税人、纳税大户等提供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

四、发挥纳税信用激励作用

(三十五)增加单次发票领用数量。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三十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符合条件的A级、B级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三十七)拓宽守信纳税人融资渠道。积极主动扩大与金融部门互动,与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7家银行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方便守信纳税人办理贷款,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强化监督绩效考评

(三十八)开展纳税人评议。建立纳税人评议制度,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每半年通过网上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三十九)畅通纳税人举报投诉渠道。在市局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建立软环境举报和投诉平台,及时受理举报和投诉,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四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软环境监督员,定期征求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将软环境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对在软环境建设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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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华准工业技术研究院专注于先进制造服务平台建设,助力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助力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现有成员单位300家,覆盖汽车零部件,光电信息,轨道交通,智能传感器等先进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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